成都全搜索新闻网4月5日讯 今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公布一批行政案件处罚信息,涉及成都多家食品公司违法违规,其中成都盐井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高梁红白酒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纽甜”。
原文如下:
号 |
行政处罚决定 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6〕17号 |
生产销售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麦乐熊牌番茄果园”膨化食品案 |
成都宝来食品有限公司 |
王蔚 |
当事人更改了“麦乐熊”牌番茄果园膨化食品的配方,却仍一直沿用原包装,造成食品外包装标注配料表与实际适用添加剂不相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 |
2,3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4日 |
未履行,期限为2017年3月11日 |
2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6〕39号 |
生产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魔芋食品”案 |
四川森态源食品有限公司 |
刘科 |
当事人生产的“魔芋食品”外包装标签配料表中标注有食品添加剂“甜菜红”,而实际未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菜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 |
2,3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20日 |
已于2017年1月25日主动履行 |
3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6〕27号 |
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九九回味乐”牌鸡味调味料标签上未标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安赛蜜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案 |
四川回味乐食品有限公司 |
蒋增勇 |
当事人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九九回味乐”牌鸡味调味料外包装配料表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安赛蜜,而生产投料却使用了安赛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2 |
罚款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19日 |
已于2017年1月25日主动履行 |
4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6〕31号 |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高粱红白酒案 |
四川成都盐井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王松 |
当事人生产的高粱红白酒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纽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2,3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2日 |
已于2017年3月6日主动履行 |
5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6〕38号 |
生产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原汁苦笋”案 |
新都区龙桥镇长宁竹海罐头食品厂 |
李世平 |
当事人生产的“原汁苦笋”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并检出含有山梨酸成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2,3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日 |
已于2017年3月6日主动履行 |
6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7〕1号 |
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
成都市佳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王益平 |
当事人生产的白酒外包装标签虚假标注产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2 |
罚款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未履行,期限为2017年4月7日 |
7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6〕32号 |
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预包装神仙麻花案 |
成都市龙泉驿区怡口福食品厂 |
殷俊 |
当事人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神仙麻花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2,3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0日 |
已于2016年12月20日主动履行 |
8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6〕30号 |
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小米辣标签上未标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案 |
四川省彭州市顺香调味食品厂 |
刘顺清 |
当事人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小米辣标签上未标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2 |
罚款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4日 |
已于2017年1月9日主动履行 |
9 |
(成都)食药监食-1罚〔2016〕14号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芝麻调和油案 |
成都市双流区翔林香油加工厂 |
王如意 |
当事人生产的预包装芝麻调和油,外包装上无标签标识,开盖后桶内有合格证,合格证标注有品名芝麻调和油,未标注生产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2 |
罚款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3日 |
已于2017年1月9日主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