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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官追《人民的名义》 他看到的为何是未成年人保护?

2017-04-07 17:06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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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高旭)4月7日报道 最近大火的影视剧《人民的名义》将检察官这个群体再一次展现在了大众的视野当中,而说起成都市检察院的“亮晶晶”团队,成都的网友们肯定不会陌生。当“网红团队”遇到“网红热剧”,会发生什么?这两天,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检察官、全国未检优秀团队“亮晶晶”创始成员王亮,就在追剧的同时发表了文章,谈起了自己的感受。

王亮原文:

从《人民的名义》看国家的名义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无疑是一部反腐题材的电视剧,可就是这样一部反贪大剧,其一开头却闪烁着人民检察官以“儿童利益”为先的熠熠光辉。

电视剧第一集在几个北京地标的镜头后,出现在观众眼前的不是警灯闪烁、警车呼啸、检察干警雷霆出击抓捕贪官的场面。取而代之的是,几个反贪干警憋屈的蜷缩在一部车里。一位年轻干警显得有点不耐烦了,毕竟已经“等了近两小时”。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则不为所动,显然在他看来这不是最好的抓捕时机。过了一会儿,在侦查员的视线中,嫌疑人的妻子带孩子出去了。“行动!”……纳尼?原来侯处长等的这个时机竟然是——孩子不在场。后来在和嫌疑人的对话中,侯处长回答了观众的疑问:“我就是不想让你在孩子面前出丑”。应该说,侯处长此时考虑的倒不是嫌疑人老赵,而是孩子,不想让孩子在父亲被抓捕、家里被搜查时受到惊吓、受到伤害,这也许会给孩子带来一生的心里阴影。无声的举动、简单的回答,折射的却是检察官对孩子满满的爱。

检察官给人的印象大抵是冷峻严肃的,但电视剧开头这寥寥几笔,看似是不经意的着墨却是走了心的安排,将检察官温情而充满人性光芒的一面勾勒得淋漓尽致。应当说,导演或者编剧的这一设计是十分巧妙的,甚至充满了浪漫的气息。孩子,始终是那个最能温暖人心,也最能纠扯人心的存在,让冷峻的检察官立刻变得和蔼亲切,有人情味。即便嫌疑人可能已经犯下滔天罪行,恰如剧中那个整面墙壁背后堆满赃款的处长。但他的孩子是无辜的,同样需要保护和关爱,这正是法律有温度的一面。

这不禁让笔者想到自己小学的时候。那时还会举行“公捕公判大会”,中小学生们经常被组织观看,接受“法制教育”。笔者清晰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小姑娘跟在刑车后面大哭狂奔,因为她的父亲正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现在那个小姑娘应该也人到中年了吧,不知这样的经历会给她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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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确实进步了,透过《人民的名义》开头的点墨,我们看到的是中国法治的反思与巨变。这种改变不只是发生在电视剧里,而是发生在法律制定和执行的点滴之中。例如除了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等规定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第七十二条规定,即便符合逮捕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的,也可以监视居住。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也在努力关爱无人照顾的服刑人员子女……这些举动看似在保护犯了罪的人,实则保护的都是孩子。

巨变还发生在社会观念和社会共识中,儿童不再是成人社会的附庸,而被作为独立的个体而受到尊重和特殊优先保护。如最近通过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在有关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上数度提到“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将“国家监护”做为儿童监护的兜底形式,成为《民法总则》最大亮点之一。

实际上,除了剧中反贪检察官展现出的对孩子的保护理念,在现实的检察院里,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将“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己任,将保护未成年人作为毕生的事业,乃至将没有未成年人犯罪和伤害而失业作为梦想……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未检检察官。

帮教室内,面对罪错少年,他们语重心长、玉汝于成;公诉席上,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他们义正辞严、绝不手软;学校社区,面对家长学生,他们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努力宣扬法治精神……“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他们做的远不止抓捕嫌疑人时避开孩子那么简单。行使检察职能,用法律保护孩子,他们是专业的。

《人民的名义》,让我想到了另外一部影视作品,这部高逼格的纪录片同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制作,出品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它的名字叫《呵护未来,以国家的名义》。打击贪污腐败,我们以“人民的名义”,因为这些贪官污吏有愧于人民赋予的权力;保护未成年人,我们以“国家的名义”,因为孩子都是国家的孩子。

(作者:王亮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检察官、全国未检优秀团队“亮晶晶”创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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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专访王亮:

是在“蹭热点”?他说:没错,就是要用热点吸引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是什么样的情境下,让您写下了这篇文章呢?

王亮:我们都知道这部《人民的名义》是最近的一部热播剧,当时我也是同事的推荐,关注到了这部电视剧。其实当时看到第一集第一个场景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了很多感触,看到检察官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择机抓捕嫌犯的这个情节设计,结合到自身从事的未检工作,很有感触,当晚就连续看了很多集,然后写下了这篇文章。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人民的名义》是由最高检出品的电视剧,很大的篇幅主要是在描写咱们检察队伍,您作为检察队伍的一员,有什么感受?

王亮:一句话来说,就是离自己很近。虽然我不是从事反贪工作的,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检察官来说,看到了还是满满的正能量。这部剧更多地让我看到了希望和力量,而且我还要回到上一个问题,我在一部反贪剧里看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一种态度,这让我很感动。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有人说,你发表这篇文章,是在“蹭热点”,您怎么看?

王亮:其实这篇文章发布出来的时候,就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我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我就是在蹭热点。这其实就是事实,实际上我觉得我的这篇文章,它就是“蹭热点”的一片文章,只有点滴中去挖掘,包括与我们当下的一些热点的结合起来,才能让社会的眼光更多的去关注、去发现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这其实就是我写作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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