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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汇家园”经适房开始申购登记 均为套二户型

2017-04-10 18:0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高赛琦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4月11日讯  据房管局消息,中心城区经适房“东汇家园”于4月10日起开始申购登记,该项目位于东三环内侧,中环锦绣大道(2.5环)外侧,安宁河路与龙泉山路西南角交汇处。项目总计套数1189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504套,户型均为二室二厅一卫。

原文如下:

20170308-年东汇家园经适房登记公告

我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东汇家园”于2017年4月10日起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开展申购意向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配售房源

“东汇家园”位于东三环内侧,中环锦绣大道(2.5环)外侧,安宁河路与龙泉山路西南角交汇处。项目总计套数1189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504套,户型均为二室二厅一卫。

二、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2017年4月21日前(含4月21日)取得《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以下简称《资格认定通知单》)且《资格认定通知单》在有效期内的申请家庭。

三、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从2017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为确保登记工作有序进行,本次登记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资格确认时间分段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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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须知

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成房发[2015]166号文)第十二条规定:经确认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家庭在资格有效期内凭《资格认定通知单》进行申购意向登记。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家庭成员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购房资格。

1、登记当日《资格认定通知单》在有效期内的申请家庭,主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除外)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至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进行登记。

2、优先摇号的申请家庭登记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证明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壹份。

温馨提示: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为选房顺序号。

2、窗口按照上述分段登记时间进行登记,未按规定时间前来登记的申请家庭,原则上不予办理。

3、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可优先摇号: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⑦符合相关规定的军队复员干部;⑧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4、本次销售工作结束后,经济适用住房“东汇家园”未销售房源,将不再统一登记摇号,直接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选房。选房当日《资格认定通知单》在有效期内且未选房的申请家庭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至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办理选房手续。

5、摇号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登记结束后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上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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