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4月11日讯 今日,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两例行政处罚案例,其中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食堂噪声源边界噪声超标,被处罚款1万元。
原文如下:
行政处罚公告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食堂噪声源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罚款金额:10000.00元
处罚决定时间:2016年3月3日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废水中悬浮物不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超标排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罚款金额:856.88元
处罚决定时间: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