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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 成都将严查秸秆焚烧

2017-04-13 10:4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但唐文)4月13日报道 小春收割即将来临,为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今日,成都市春耕生产暨秸秆综合利用禁烧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今年该项工作的全面展开。

据悉,今年秸秆禁烧的巡查执法将于4月20日拉开,仍将严查重处“第一把火”,力求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为杜绝秸秆焚烧现象,成都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完善禁烧网格化管理,联动绵阳、遂宁、乐山、眉山、资阳、雅安秸秆禁烧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将推广使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传感器和红外辐射监控等技术,实现禁烧监控“立体化”。

延长禁烧巡查执法时间 推广无人机等监控技术

与2016年相比,成都市今年适当延长禁烧巡查执法时间。

小春期间进度安排:4月10日至19日为组织发动阶段,4月20日至6月15日为巡查执法阶段,6月16日至30日为总结考核阶段。

大春期间进度安排:8月15日至31日为组织发动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为巡查执法阶段,12月1日至20日为总结考核阶段。

小春禁烧时间较去年提前5天,大春巡查执法时间较去年延长40天。

此外,成都将加强对中心城市征而未用地、河渠滩涂地、城市上风方向、机场航空通道、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等地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督查。推广使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传感器和红外辐射监控等技术,实现禁烧监控“立体化”,做到时间上不留空当,空间上不留死角。

严查重处“第一把火” 焚烧要罚利用有奖

今年,成都市仍将严查重处“第一把火”,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按修订后的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造成环境污染或火灾事故的,由环保、公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罚。

对开展秸秆还田购置秸杆粉碎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成都市级财政追加补贴20%;对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的免费发放秸秆腐熟剂;对规模化利用市域内秸秆(含果树枝条)年加工利用量达到1000吨(含)以上的按照40元/吨标准给予补贴,达到5000吨(含)以上的按照60元/吨标准给予补贴,达到10000吨(含)以上的按照80元/吨标准给予补贴;对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建并验收合格、收储能力在5000吨以上(含)的转运中心,成都市级财政按二圈层20万元、三圈层(含青白江区)4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的秸秆规模化收储能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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