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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严禁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擅改“居住”

2017-04-21 17:53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玲)4月21日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各房源信息网站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今天下午,成都市房管局、市网信办和市工商局联合约谈17家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站。这是市房管局继4月1号出台《市房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重拳整治我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领域十种乱象行为后,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安排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涉及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站作为成都楼市秩序规范的又一重点对象。

此次被约谈的17家网站,包括:成都房天下、房天下拓世、搜房网、乐居、腾讯大成网、搜狐焦点网、网易成都、安居客、58同城、365淘房网、今日头条、赶集网、链家网、成都伟业我爱我家、金色家园、成都富房不动产、21世纪。约谈中三部门对网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代理房地产经纪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要求各房源信息网站48小时内完成“自查整改”,相关部门下一步将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约谈现场,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发布房源信息的各网站必须严格审查发布房源的经纪机构是否取得《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证书》,没有备案的经纪机构不得在网站平台发布信息;禁止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发布房源信息;加强房源发布审核,发布的出售房源信息必须有市房管局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核验后生成的房源核实码和二维码;各网站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发布的房源信息(包括价格)必须是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房源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型房源的,不得对外发布;各网站要加强房源广告词的审查,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得出现“升值潜力无限”、“商住两用”、“学区房”等敏感词汇,不得制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或虚假宣传,不得出现造谣传谣、炒作房价、规避限购限贷政策、误导市场预期的情况;各网站要及时清理无效房源,要求发布信息者,在房屋成交后或者委托人取消委托后,必须48小时内对该房源进行撤销;各网站对发布时间过长,无人管理的房源信息要进行定期清理;发现中介机构在网站发送违规信息的,各网站要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出,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真实、合法原则,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尤其对价格有表示的,必须要明确有效期限;不得含有能够为住户办理户口、入学等内容,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要求,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的网站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资质的网站,不得自采和转载新闻,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网民擅自发布违法、违规内容的,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并报告网站的记录,备份需保存60日。三部门明示,此次约谈后,网站要自查整改,成都将于4月24日起开展执法检查,市房管局将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工商部门将查处涉及虚假宣传的行为,网络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上述要求的网站。

市规划局:商办类项目严禁擅变“居住”

昨日下午,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的正式文件,对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加强管理。其中特别规定,对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严禁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而且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不得出现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等违规宣传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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