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6月1日报道 男子因为酒驾被处理后,不思悔改,又醉驾被吊销驾照。在第二次醉驾的取保候审期间,竟再次酒驾。今日,成都交警七分局依法对因醉驾被吊销驾照、仍在取保候审期间,却再次酒驾的“酒麻木”罗某处以罚款29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5月18日晚到19日凌晨,成都交警七分局在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滨河路二段进行酒驾检查。19日凌晨0时28分左右,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的吉利轿车,经过检查点时,被民警拦下。“当时那个驾驶员神情有些慌张,而且他说话的时候有明显的酒味。”成都交警七分局民警赵苏说,民警随即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
“经过检测,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我们问他喝酒没?他承认,中午跟朋友喝了三两左右的白酒和两瓶啤酒。”赵苏说,当民警要求男子出示驾驶证时,男子并没有拿出。随后,男子被民警带回成都交警七分局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他确实有驾驶证,但是两个月前已经被吊销了。”让赵苏感到意外的是,这名酒后驾车的男子并不是第一次酒驾,而且该男子此次酒驾时,正处于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人现在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据赵苏介绍,男子姓罗,35岁。2015年1月23日,罗某因为酒后驾驶被双流交警挡获,并于同年5月26日被双流交警处于罚款19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今年3月14日,罗某因为醉酒驾驶,被成都交警七分局挡获,并于3月21日被成都市交管局吊销驾照,目前,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对于为何在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及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驾的原因,罗某表示,一是想到时间比较晚了,交警不会查酒驾;二是认为中午喝的酒,晚上应该没得影响。
赵苏告诉记者,因为罗某在饮酒后驾驶被处理后再次饮酒驾驶,以及在驾驶证吊销其间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对其合并处以罚款29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