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6月9日讯 据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高新区分公司消息,该公司招聘成都天府空港新城警务辅助人员200名,6月10日—6月12日报名。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招聘成都天府空港新城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承担起维护空港新城区域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的重任,根据工作需要,受公安机关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成都天府空港新城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其中:女性6名,男性194名。工作地点在位于简阳市的成都天府空港新城区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具有吃苦精神。
(三)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88年6月1日-1999年6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6周岁(1990年6月1日-1999年6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 男性身高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2. 矫正视力达到5.0及以上。
3. 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
4. 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 因违纪被开除公职(学籍)或被辞退的;
4.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 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 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 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或曾经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 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
1. 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
2. 具有简阳市公安局辅警工作经验的;
3. 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特长且持有相关专业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精通少数民族语言、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A1驾照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0日—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报名地点:简阳市董家埂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内
3. 报名须知: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驾照和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进入下一轮招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立即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考核科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男子)、仰卧起坐(女子)。测试项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日当场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赓即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录人数1: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六)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者,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 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工作,完成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任务;
2. 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 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 协助民警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安全保卫任务;
5. 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做好常态化战备值班;
6. 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 岗前培训合格者,由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高新区分公司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2.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3. 聘用者由成都市公安局空港新城指挥部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使用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4. 聘用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五险一金”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年终考核奖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高新区分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161149
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