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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禁止悬挂宣传、公益等横幅 违反最高将罚两千元

2017-06-12 21:2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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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高旭)6月12日报道 乱拉违法横幅标语要被查了!记者今日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从本月起,成都开始对违法横幅标语进行全城拉网式整治,月底见成效。

悬挂宣传、公益等横幅被明令禁止

整治区域集中在中心城区所有城市道路及建构筑物外立面,郊区(市)县城区所在地城市道路及建构筑物外立面,郊区(市)县重点场镇城区城市道路及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治内容包括各类商业广告横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横幅,各类宣传标语横幅等。

据调查,除经营性条幅外,各类公益性横幅标语在城市中也非常常见。这些宣传标语内容庞杂,包括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文明创建等方面的内容,都是各行业部门或基层单位因宣传需要而悬挂。这些横幅不仅影响城市景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公益性横幅标语,将督促责任单位拆除或由城管执法部门组织拆除。”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未来,如确实需要设置横幅,也一定要严格做好备案审批和跟踪管理。

乱挂标语对单位最高处罚两千元

据了解,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构)筑物立面、门窗、桥梁、护栏、电(灯)杆、树木、路面及其他设施或者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刻画、喷涂、散发宣传品、标语。因重大庆典、节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张挂或者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报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到期后自行及时清除。

违反前款规定的,没收其散发的宣传品,责令限期清除悬挂、张贴、刻画、喷涂的宣传品及标语,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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