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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三次被抓 内江女毒贩获刑11年

2017-07-05 08:3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内江女毒贩钟某某因贩毒等罪名被抓获三次,然而因为怀孕或处于哺乳期而逃离牢狱之灾两次。最终于2016年4月19日第三次被抓捕,同年11月29日经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判决,数罪并罚并与前判决合并,判决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6000元。

女毒贩一年内被抓两次

因为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

钟某某是四川内江市人,1975年出生,小学文化,无业。2013年5月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但因其在2013年1月19日生育一子,钟某某仍处于哺乳期,所以在同年5月19日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2013年10月9日17时许,钟某某在内江市市中区大西街某公司宿舍内向吸毒人员朱某某贩卖380元的海洛因。随后朱某某被公安人员挡获,并从其住处搜剿3包0.33克海洛因。当日18时许,公安人员在该公司另一宿舍内将钟某某挡获,并搜缴25包共计8.08克海洛因。

钟某某贩卖毒品罪,在2013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因其原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所以与前判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然而在2014年1月18日发现被告人钟某某再次怀孕,并于同年6月30日生育一子,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因为钟某某哺乳、怀孕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时间为2013年5月8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与丈夫、妹妹组团贩毒

查获70.9克海洛因

2016年3月初,钟某某及丈夫石某通过妹妹钟小某(另案处理),在成都向上家“小成”购得20克海洛因后,经吸食发现毒品不纯,二人遂请钟小某到成都向“小成”调换。2016年3月14日凌晨,钟某某、石某在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某处住宅内,将需要调换的20克海洛因交给钟小某,随后,由她前往成都进行调换。当日早上7时许,钟小某从成都将自己购买的50.6克海洛因和调换的20.3克海洛因运回内江,并交给了石某。

2016年3月14日15时许,公安人员在内江市市中区民族路与大洲路交叉路口挡获钟某某、石某,并在二人位于内江市市中区民族路某住处内,查获净重60.5克海洛因,尔后于钟小某位于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某住处内,查获49小包净重5.43克海洛因。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1月29日指控被告人钟某某犯运输、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石某犯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钟某某及由于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所以数罪并罚,同时由于钟某某系毒品再犯,需从重处罚。所以最终判决被告人钟某某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6千元,被告人石某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马梦飞

原标题:三年三次被抓 内江女毒贩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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