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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论:“暴走”绝非乱走 但“暴走”也该有路可走(3)

2017-07-17 19:08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暴走团”升级再上路叉车压阵

一次事故并没能阻挡健走大军的热情。13日傍晚,临沂一个健走团再次上路,这一次,他们全体队员身穿反光服、手持荧光棒,两侧各有多名安全员,后面竟然还有叉车跟着。记者联系到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这支队伍是临沂山鹰户外运动俱乐部徒步32队。

徒步32队领队刘军海:是我的队伍不假,但是网上都是炒作的,他们给我炒作的。

有网友质疑,没有牌照的叉车上路,违反了交通法规。刘军海解释称,这是偶然现象。他是做叉车出租的,儿子干活正好路过,后面负责护卫的就拿着旗子上了车,跟着队伍回去的。

这支徒步队伍都是50岁左右的中年人,每天晚上20点左右开始徒步健身,还有人质疑,这支“暴走团”也是行走在机动车道上。刘军海表示,这些言论并不属实。当时也有民警上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他们也尽量靠边走。但有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他们有时就得绕一下。

为何喜欢“暴走”?不少爱好者表示,尽管常被称为“暴走”,但它不像在欧美国家那样,属于高强度运动,而是强度适中、简单好学,技术含量比广场舞更低,也因此得以迅速风靡。

专家:需走人行道 列队不得超过两列

城市道路如何划分?如此“暴走”又是否合法合规呢?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表示,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在城市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必须按道行走,列队行走方式也必须要走人行道。行人上路列队行走时,只能列两列。但是,在一些公路上,由于没设置专门的人行道,所以允许行人在公路上行走,但必须靠路的右侧行走。

另外,当自己的道路被施工方或其他停放车辆占用,需借用其他车道时,称为借道行驶。在借道行驶中,因路权是对方的,因此,“注意责任”及“安全责任”由借道行驶一方承担。

从网络视频上看,“暴走团”走到了马路崖子下方,一般来讲,马路崖子下方多数为机动车道,但还是要由道路管理部门给予最终认定。另外,该健步团似乎有三列甚至四列,所以初步看来,还是有一些违规行为,最终违规到什么程度仍需主管部门认定。

一场意外车祸,让“暴走团”一夜成名,也成为众矢之地。然而话音未落,另一支“暴走团”在反光条、荧光棒和叉车护卫下高调上路,让不少人有了“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户外“暴走”究竟有没有错?“暴走团”果真无路可走吗?

央视评论

即便暂时无路走 也不能“暴走”公路

8日早晨,出租车撞入“暴走团”行进队伍,造成一死两伤的惨剧。毫无疑问,肇事司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驾驶行为是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为,因此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显然,肇事司机车行在路上,谨慎驾驶的警惕心却飞到了九霄云外。同理,“暴走团”走上机动车道,同样负有重要责任。机动车道是给机动车通行使用的,仗着人多,喊着口号就能合理霸占路权,法律没有类似规定,情理也根本说不通。

当然,“暴走团”团员的说法是“日常行走的道路因维修封闭”,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才进入机动车道。但显而易见,这样的说辞并不能让违反规则的行为变得合法。

△资料图

原标题:“暴走”绝非乱走,但“暴走”也该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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