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玲)7月18日报道 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银行的信用评级要求,就能向银行申请一定额度的贷款用于教育、旅游、装修等个人消费……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今天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为了给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多实惠,成都公积金中心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合作,推出了公积金缴存人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可以向以上两家银行申请消费贷款。
缴了住房公积金可向银行申请“消费贷”
“这项业务的基础是将职工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作为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重要依据,是对公积金数据利用的延伸和创新,实现了公积金的增值服务。”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信用消费贷”是商业银行针对公积金缴存人设计开发的一款信用消费网贷产品,银行根据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信息形成个人综合信用评价,并向达到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个人消费用途的信用贷款。目前,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两家银行已经开通了这项业务。“为了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安全,前期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论证工作。银行必须取得职工本人的授权,我们才会提供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信息,请大家放心。”
权威解读:“信用消费贷”不是公积金贷款
“信用消费贷并不是公积金贷款。”相关负责人强调说,虽然此次推出的信用消费贷是将公积金缴存数据作为信用基础,但它并不等同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消费贷由职工向银行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由银行向职工发放贷款并向职工计取相应利息,职工取得的贷款可以用于教育消费、旅游消费、住房装修等各种个人消费领域。“我们也特别提醒广大职工,信用消费贷款不是由公积金中心发放,职工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进行偿还。”
温馨提示:
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信用消费贷款”;申请方式、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详细信息可向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