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代表谁?”
“我是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你不代表信访局坐在这里干什么?”
以上,是刘军与一位信访人的对话。他是国家信访局邀请参与来访接待工作的首批律师之一。2016年8月29日,国家信访局启动引进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工作,至今已有11个月。截至今年7月28日,共有6个律所派出42名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工作,接待群众2578批次。
站在公允的角度处理问题
前天下午,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的律师接谈室,当抱着厚厚资料的孟某走进来时,刘军正熟练地打开信访接谈系统,输入自己的名字和所在律所。
他了解过信访人的情况,给出了专业建议。“你起诉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法院判决政府应该公开,至于公开什么内容,是不能判决的,你得理解。因为诉讼就是你诉什么,法院判什么。关于你反映的拆迁问题,我建议你到当地找一位律师。如果家里经济困难,可以去村里开生活贫困证明,再去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是不收费的……”
据介绍,这些加入来访接待队伍的律师,都是经过北京市律师协会推荐,由司法部、国家信访局从北京市6家律师事务所中挑选出来的,他们中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十佳公益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在正式入驻前,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对他们进行了培训。
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睿也是其中一员,“我们的原则是根据证据分析法律关系,站在公允的角度处理问题。”
但也有一些问题,律师们解决不了。“我们只能做说服工作,涉及到监督跟进的工作,比如发现违法犯罪现象,我们没有办法纠正。”戴睿建议,“能不能给信访部门一些权力,或者信访和监察合二为一,以便发现犯罪现象后及时查处。”
在不少律师看来,有些案子并不属于国家信访局的管理范围。他们建议地方一些行政机关加强监管。
将引导更多律师参与进来
去年12月16日,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要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创造条件,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相关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上述意见明确,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接待群众来访”、“参与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等。明确律师要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律师不但要参与接访,还可以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参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会商、督查,以及信访立法研究论证等工作。”国家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恩玺说,要以现有的6家律师事务所为基本力量,建立择优机制,引导更多的优秀律师参与进来。在全国信访系统,实现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地域全覆盖、流程全规范。“接谈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给来访群众‘指清路’,让他们明白下一步该怎么办”
张恩玺要求,“在接待来访过程中,不仅要想清楚适用的法律条款,还要针对来访人的情况,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法律解释,做到‘入脑入心’,促使他们依法理性反映问题,选择最合适的解决途径。同时,注重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努力打开他们的心结。”
纵深
为信访人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作为值班律师,刘军每天要接待约8批群众。
在国家信访局的信访接待大厅,有6个窗口接待来自全国不同省份的信访人。当窗口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由律师接待时,就会引导来访人员到律师接待室。
这一年下来,刘军在信访局律师接待室的值班时间共两个半月,“接待多少人记不清了,大概五六百人次,有时一天就接待了20人。”
刘军说,他接待的群众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反映的问题或与拆迁、计划生育等有关,或属于建设工程领域的问题,或涉及到一些新型网络诈骗。至于接待到底有什么用,刘军认为律师可以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他们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他们以前走了哪些弯路,以后要怎么解决,诉讼程序又是什么,群众会按照这个程序走。”
浩东律师事务所李冬晓也是值班律师之一。他曾遇到几个来自辽宁的包工头,因公司拖欠他们十几个农民工的工资,到北京信访。
在了解事情经过后,李冬晓立刻抓住问题的关键——时效,“当时案子马上就过了劳动仲裁时效,一旦过了时效,工资可真要不回来了。我告诉他们超过时效会造成什么后果,他们听了紧紧握住我的手说谢谢,说马上回去提起劳动仲裁”。
协助相关部门做息访解纷工作
去年12月底,东元律所律师李秀生值班时遇到一个从湖南到北京上访的老太太。她的来访原因是,觉得法官对自己的丈夫不礼貌。
李秀生介绍,在一起拆迁案子中,拆迁公司以交水电费的名义让老太太的丈夫签了拆迁协议。在法庭上,法官曾问她丈夫,“你有没有文化?你自己签的字看不到?”老太太便有了“心结”,带着十三四页的上访材料到了北京上访。
了解情况后,李秀生对老太太说,“我替那个法官给你鞠躬。这几天天气预报有大风雪,你在这里万一出事怎么办?我给你道歉。”次日,老太太上了火车后,给李秀生打来电话,“李律师我回去了。”
“(律师接访)还可以化解矛盾”,刘军说,“比如有个刑事案件当事人要公安机关立案,但公安机关不立案,他来上访,律师要向他解释清楚为什么公安机关不能立案。”
《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律师对信访事项于法有据的,要认真向信访部门反馈;对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引导来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对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指明申请程序;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对信访人进行引导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息访解纷、化解矛盾工作。
要耐心地解释化解信访人心结
律师们除了普及法律,还要化解“心结”。
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睿曾遇到一个来自湛江的信访人。信访人儿子车祸身亡,因无证驾驶被交警认定全责,需要赔偿。信访人不服起诉到法院,最终败诉,此后上访到北京。
“他连上路的权利都没有就上路了,无照驾驶出问题了,你还要别人赔偿,你认为国家法律还有效果吗?”戴睿说,通过上述类似的解释工作,当事人最终明白了法院判决的法理,“我们必须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像上述这样法院判决正确,当事人仍坚持上访的并非个例。在戴睿看来,有些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比较简单,没有达到说服当事人的程度,一些该说的道理没有讲给当事人。“法律背后透出来的还有社会工作,判决书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才能让当事人罢诉休诉。”
高层也有动作。去年7月,最高法公布了《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其中对裁判文书说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对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有争议、有示范价值等案件的说理。紧扣案件事实和法律争议,对证据采信理由、案件事实认定理由以及解释法律根据和案件事实具有法律上逻辑关系的理由等予以充分论述。”
原标题:国家信访局里的“第三方”怎样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