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11时46分左右,绵阳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纠正一起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时,突然被行驶中的三轮车故意撞翻,致使执勤交警及警用电瓶车倒地并撞倒马路中间隔离带。17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绵阳高新区普明派出所获悉,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谢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