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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一字之差被骗汇出2万元 无辜大学生成被告

2017-08-27 09:21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2016年,广西某技校在校生陈俊明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查封了,不但存在里面的2000元取不出来,就连助学金账户上的1500元也被冻结,自己更是被列入了诚信黑名单,而这一切的起因,都源于千里之外江苏句容一笔的汇款。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这一“不白之冤”如何洗清?

错汇货款

一字之差,两万元飞到千里之外

2015年12月27日,句容人胡现义在向生意伙伴陈俊汇款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显示“请将款打到农行 卡,陈俊明。”陈俊和陈俊明,一字之差,时间又如此巧合,胡现义并未多想,也未细看短信号码,随即将2万元通过手机网上银行汇到了短信发来的农行账号上。

款项汇出后,胡现义电话联系陈俊求证汇款是否到账。当得知陈俊并未收到汇款后,胡现义立即电话向银行反映情况,经银行查证该卡为广西人陈俊明所办,并非陈俊所有。随即,胡现义向附近派出所报警,并将汇出的2万元冻结。公安机关同时还发现,该卡因涉嫌诈骗已被其他地区公安机关冻结。

钱暂时冻结了,但还在别人卡里,怎么才能把钱拿回来呢?经咨询他人,2016年1月4日,胡现义向句容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陈俊明”退还误转入其银行卡的2万元。

飞来传票

名下出现涉案银行卡,大学生成被告

法院受理此案后,远在千里之外的广西在校大学生陈俊明接到法院传票。自己从未离开过广西,也未曾收到过这笔钱,陈俊明认为肯定是法院搞错了,因此并未理会。此后不久,陈俊明收到一封判决书,判决陈俊明构成不当得利,要求他将两万元返还给原告胡现义。这下陈俊明心里犯了嘀咕,但当时忙于考试复习,很快把这件事抛之脑后。

时间不长,麻烦又来了!判决生效后,胡现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陈俊明的银行卡和助学金账户,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这下陈俊明急了,他家境不好,银行卡和助学金被冻结后,基本生活来源也失去了。而眼下正面临就业的关键时刻,自己的个人信息却被列入了诚信黑名单!

陈俊明立刻到银行咨询情况。这一查,却着实让陈俊明吓了一跳!自己的名下居然有5张在陕西申请办理的银行卡。

难脱“追责”

证明丢了身份证,却未能推翻原判

“你有没有丢过身份证?” 银行工作人员的一句话提醒了他。陈俊明回想起,在2015年4月25日,自己曾在学校门口遗失了身份证。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4月27日,陈俊明在《广西日报》登报公告遗失身份证的声明,并补办了身份证。本以为这样就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却没料想,如今还是生出了事端。

为查明事情的真相,陈俊明赶到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分理处,查到有人用自己遗失的身份证复印件在这里办理了3张银行卡,但存根上的签名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

提取到这些证据,陈俊明立刻向法院申请再审,并将证据提交法院。本以为证据充足,法院会采纳他意见,撤销判决。但法院审查后却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涉案银行卡的办卡人不是陈俊明本人,不足以推翻原判。至此,案件又回到原点,陈俊明陷入烦恼当中。

解决了!怎么办到的?

经向相关部门咨询后,陈俊明向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7年3月,句容市检察院正式受理该案。5月,该院检察官联合镇江市检察院技术鉴定人员远赴陕西,经调查鉴定,3张姓名为“陈俊明”的农业银行借记卡、附卡均系2015年6月20日办理,客户签名均不是陈俊明本人所签。陈俊明所在学校也证实,办卡当日,陈俊明全天在学校复习,不可能前往陕西办卡。

据此,句容市检察院向句容市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17年7月3日,经句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鉴于案件事实清楚,7月14日,原审原告胡现义主动向句容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句容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胡现义撤回起诉,并撤销了判决。

原标题:句容人汇出两万元货款 广西学子进了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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