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江阳”发布情况通报:一名在“9.12”泸州地震中造谣的网民被行政拘留5日。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关于“9.12”地震谣言的调查情况通报称:2017年9月12日零时34分,泸州市江阳区发生里氏3.6级地震。零时41分,微信昵称为A赵某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长江大桥被震断了,明天进城只有走老窖大桥了”的不实言论,并在评论区多次回复,以印证其所发信息的真实性,造成该谣言在本地微信朋友圈被大肆传播,引发网民恐慌。
江阳区公安分局针对网上迅速传播的谣言展开调查。9月12日12时许,散布谣言的嫌疑人赵某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其交待,地震发生后,因和朋友开玩笑,在朋友圈发布了该谣言。
警方通报称: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赵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罗敏
原标题:朋友圈造谣“9·12”泸州地震长江大桥被震断 网民被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