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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拍到保姆打骂小孩 保姆和家政公司都被判赔钱

2017-09-17 08:40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一些市民在自己家里安装监控,监控的画面甚至可以通过手机随时观看,以便监视家中的孩子或者防盗。然而栖霞区的周女士偶然回放家中监控发现,自己两岁的女儿接连几天被雇来的保姆打骂。看到这一幕后,周女士十分震惊,此后,她为了讨回公道,将保姆和家政服务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近日,这起纠纷经栖霞法院调解告终,保姆及家政公司都赔了钱。

1 监控上看到保姆多次动手打两岁娃

2016年9月,周女士经人介绍在张某经营的仙林某家政公司寻找住家保姆,因张某派去周女士家的一个住家保姆家中有事,工作不到两个月便离开了,所以张某又通过陈某在秦淮区经营的一家家政公司派保姆刘某到周女士家做住家保姆。

去年12月3日,周女士随意打开一段监控视频先听到了自己的宝宝撕心裂肺的哭声,还听到保姆刘某大声训斥并伴随“啪啪”的掌声。周女士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继续向前查看录像,翻到了11月29日下午的视频,刘某给两岁的宝宝洗完澡后,只给她穿了一件薄薄的上衣,丢在床上不管不问,宝宝冻得一边自己找裤子穿,一边打喷嚏。此时的刘某自己去洗澡洗衣服去了,宝宝喊“阿姨”便光着脚跑下床去找刘某,却被刘某摔在床上,“啪啪”手掌打在孩子身上。“短短两个小时刘某就打了三四次,边打边骂边恐吓。”周女士向法庭诉称,再往前看监控,她发现孩子几乎每天都生活在刘某的打骂和恐吓之中。“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刘某才来了不到半个月,宝宝就经常从睡梦中惊醒,还哭喊着阿姨阿姨。”周女士说:“我一开始以为宝宝跟保姆感情好,现在才知道,那是宝宝做噩梦,梦里也在向阿姨求饶。”

2 将保姆及相关的家政公司都告了

12月4日,周女士联系了仙林某家政的张某和秦淮区某家政公司的陈某,并告知了保姆刘某打骂孩子的事。作为中介的张某和陈某来到了周女士家中协调,但没有成功。12月5日下午,周女士只好报警,但刘某一直不出面解决事情。

到了12月7日,周女士发现跟她签合同的张某所经营的仙林某家政公司根本不存在,只是在网络上做的一个加盟店。随后,她找到实际派出保姆刘某的秦淮某家政公司负责人陈某。陈某表示,也找不到保姆刘某,打电话多次不接。周女士要求陈某用座机电话联系刘某,刘某在电话里声称自己并没有什么做得过分的,并说既然报警了,就让警察来处理,说完就挂断了电话。基于刘某的态度,周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两岁的女儿讨个说法。

3 多次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周女士认为,刘某的行为属故意伤害,已经侵犯了女儿的合法人身权益,而且刘某屡次打骂、恐吓的对象是一名还不会用语言完整表达的婴幼儿,造成的身心伤害是不可估量的。于是,以女儿的名义起诉。

原告代理人周女士诉称,女儿原本是一个爱笑的宝宝变成了一个见到陌生人就哭的宝宝,甚至听到别人说“阿姨抱抱”这样的话,都会吓得躲到妈妈怀里,严重缺乏安全感,她只好轮流请假陪护进行安抚。她认为,由此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应由几名被告承担。周女士提出了5万余元的各项费用,其中精神损失费高达3万元。在此案件中,两家家政公司存在严重过错。对保姆资质未严格审核,就直接填个表介绍到原告家中做保姆,发生此事后应担责。

栖霞法院开庭审理后组织双方调解,被告的保姆刘某表示,她不认为自己是在打宝宝,因为自己也是一个孩子的妈妈,她教育自己孩子的方式也是这样。她曾发短信给周女士说:“对于这件事我先给你们和宝宝道歉,有些方面我确实是做的不太好,你们心疼宝宝是肯定的,如果你们觉得我是虐待了宝宝,你们报警可以的,我也可以直接去自首。”

近日,记者从栖霞法院了解到,法院从是否存在故意伤害,是否构成侵权、侵权的结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查,原被告自愿达成一致:被告刘某赔偿周女士各项损失6000元,仙林某家政公司的张某赔偿2000元并退还中介费700元,秦淮某家政公司的陈某赔偿2000元。

原标题:保姆打小孩,连家政公司都赔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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