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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开展就业创业成效评估 将成政府考核重要内容

2017-09-20 16:39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0日讯 9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大会举行。《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大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条例(草案)》第三稿又有哪些修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力介绍,《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实施就业创业促进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目标任务,作为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可以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成效评估。

此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就业扶贫是推进脱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条例(草案)》宜采用较为原则性的表述,以便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出台实施更为灵活的就业扶贫政策与措施。因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条例(草案)》第十八条修改为:有扶贫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就业促进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制定并实施就业扶贫政策,促进贫困地区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或者转移输出就业。

关于残疾人就业促进,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结合《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三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建议《条例(草案)》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责及工作要求,与上位法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法制委员会建议将《条例(草案)》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残疾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接受本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调研意见指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开设的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相关内容课程对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很有帮助。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将《条例(草案)》第四十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开设包括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等内容的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

原标题:四川拟开展就业创业成效评估 将成政府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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