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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9-22 12:38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据成都市纪委官微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确保“两节”风清气正,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邛崃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光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陈光源在担任邛崃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先后于2013年春节前、2014年春节前,收受四川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以拜年名义所送现金各2000元,合计4000元。违纪款在调查期间已主动上交。2017年6月5日,成都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崇州市燎原乡壁山村党支部书记姜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10月3日,姜林之子姜某结婚,姜林未按规定向燎原乡党委报告并报崇州市纪委备案,在燎原乡某餐馆设宴40余桌宴请亲朋好友,其中收受下级和服务对象18人所送礼金共计5400元。2017年5月14日,姜林为庆祝其孙儿姜某某满月,未按规定向燎原乡党委报告并报崇州市纪委备案,在大邑县某农庄设宴40余桌宴请亲朋好友,其中收受下级和服务对象16人所送礼金共计4800元。2017年8月1日,燎原乡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龙泉驿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程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5月13日,胡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三环路辅道航天立交至娇子立交段的成都某楼盘办私事,并造成交通违法行为。2017年7月28日,龙泉驿区城管局给予其记过处分。

4.都江堰市胥家镇土什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唐国荣、原主任李奎违规使用村公资金乱发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20日,都江堰市胥家镇土什社区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在村公资金中列支42000元用于“7.8”洪灾后的社区掏沟清淤项目,时任土什社区党支部书记唐国荣、主任李奎未经村民议事会讨论程序,于2014年1月将该笔村公资金中的19500元以辛苦费名义,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给土什社区的13名村组干部;2013年12月,唐国荣、李奎未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将政府拨付的抗洪救灾专项经费8000元大部分用于发放组长和议事会成员的误工补助,剩余部分用于支付私车公用加油费。2017年7月18日,都江堰市胥家镇纪委分别给予唐国荣、李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成华区保和街道东升社区支部副书记李秀英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东升社区经社区“两委”成员、党小组长等集体研究,每年利用“七一”党员活动之机,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党小组长、社区部分党员、居民代表等人员,先后到蒙顶山、华蓥山、柳江古镇、重庆武隆等地旅游观光,共计花费14万余元,上述费用均从社区集体资产收益中列支。李秀英作为东升社区时任支部委员、支部副书记,参与集体研究并参与社区组织的公款旅游。2017年7月27日,保和街道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刘大森已另案处理)。 (任重)

原标题: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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