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1月30日电 0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月1日,《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试行办法》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即“1+2”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体系将正式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平江介绍,本轮户籍制度改革最显著的特点是建立了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政策体系,明确了积分体系、积分指标及分值、办理流程等具体内容。
据悉,《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充分体现了人才优先的发展战略。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彭崇实介绍,一是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其中,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导人口合理布局上,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促进合理分布,凸显地方特色。针对人才的贡献不同和创新创业的不同也给予了相应的分值,充分体现“人才优先、争先创优”。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积分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成都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是人口已过2千万的特大城市,该系列文件的出台对成都市城市人口结构优化、发展活力后劲提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以不断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成都的永续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是走向世界城市的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完)
原标题: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