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本网最新  »  正文

房管局提示:勿听信保障房相关虚假宣传

2017-12-04 15:25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高赛琦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12月4日讯 近日,市房管局发布温馨提示称,近期发现有人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和个人虚假宣传,帮助代办保障性住房资格或选房,并收取费用。为防止上当受骗,在此提醒各位申请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听信谣言。请广大群众监督,遇到虚假宣传收取费用或在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收取费用等行为请立即举报,举报电话:86279033。

原文如下:

温馨提示

住房保障是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货币补贴或实物保障,其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近期发现有人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和个人虚假宣传,帮助代办保障性住房资格或选房,并收取费用。为防止上当受骗,在此提醒各位申请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听信谣言。

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成房发[2015]166号)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等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并依法追究其责任。为购房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成房发[2015]72号)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财产、收入和住房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载入个人征信记录,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可通过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dfgj.gov.cn)、关注“成都城乡房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申请、审核流程及相关信息。请广大群众监督,遇到虚假宣传收取费用或在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收取费用等行为请立即举报,举报电话:86279033。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 月1 日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