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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栓狗链 拉布拉多咬伤他人主人被警告处罚

2017-12-19 21:57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12月18日晚,在成都锦江边,一位散步市民被一只放养的拉布拉多犬咬伤腿部。随后,该市民与犬只主人一同前往所辖青羊区公安分局汪家拐派出所,经民警调查了解,养犬市民并没有在散步过程中为狗栓狗链,同时也没有为爱犬办理《养犬登记证》。

按照《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养犬人需要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证》:限养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条例,民警对养犬市民予以警告处罚。同时督促养犬市民,尽快办理相关养犬证明,文明养犬。

成都警方提醒,市民在成都养犬,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犬是公民的一种权利,但前提是合法,为犬只办理相关证件,定期注射疫苗,是爱犬人士的法律义务。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颜雪

原标题:遛狗不栓狗链 拉布拉多咬伤他人主人被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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