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零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1月14日零时至1月15日零时,全市按应急预案执行减排措施。
市经信委出动87人次,抽查砖瓦、玻璃、水泥等行业97家企业,对于允许恢复生产的27家砖瓦窑企业,要求其严格执行黄色预警期间减产30%以上的规定,抽查锅炉6台次,巡查“散乱污”企业105家。市经信委5个暗访督查组持续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区(市)县进行全覆盖督查,其中都江堰经信系统检查了都江堰市拉法基水泥公司,NOx减排30%以上,1#2#3#窑氮氧化物排放,日均浓度小于220mg/Nm3;崇州市经信部门检查森隆纸业,企业减产30%;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进行全系统通报。郫都、龙泉驿、大邑、都江堰、崇州、邛崃、简阳等区(市)县经信系统重点抽查了部分不符合复产条件的砖瓦窑企业停产执行情况,防止反弹。
市公安局出动警力1546人次,设置劝返提示点76个,提示牌254面,劝返机动车569辆。查处各类相关违法326件,其中:渣土车144件、水泥罐车118件、工程运输车64件。
市国土局出动车辆5台次,人员11人次,巡查征地拆迁工地、已供待建地块34宗。重点对已征待建地块开展监督检查,要求监管责任单位采取职能措施、加强管控,严防扬尘污染及各类垃圾、建渣等倾倒现象的发生。
市质监局出动监察人员4人,检验检测人员4人,对新都范围内3家企业的3台锅炉进行监督检查。经现场核实3家企业的3台锅炉均已停用,现场检查和监测人员对停用的锅炉进行了拍照取证,填写了停用登记表。
市建委派出督查组5组,督查人员10人次,督查工地23个次,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重点对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日月大道和光华大道及沿线工地进行了巡查。要求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预警三级响应措施,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做好出入口冲洗和裸土覆盖工作,企业加强自查,落实主体责任,严控扬尘污染。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市房管局组织人员22人次,车辆11台次,对城镇国有土地上6个房屋拆除工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下的停工情况进行了巡查,并且对停工至今,工地建渣裸土覆盖有无出现破损、工地围墙打围有无出现缺失、场内有无出现生活垃圾等情况进行了查看,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业主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查漏补缺开展清理工作,避免出现扬尘污染的情况。
市城管委组织了8个专项督查组,昼夜轮流,明察暗访,对全市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市)县重点开展了“四大工地”周边扬尘管控情况的大检查;通过在主要通道定点设卡及机动巡查的方式对运渣车辆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运渣车超载、冒载、沿途撒漏和乱倾倒等违规行为;采取拉网式巡查对露天占道烧烤和垃圾焚烧进行整治;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大冲洗、大除尘。
市交委加强市管高速公路冲洗降尘,我市5条市管高速公路全线清扫和冲洗1至2次,共出动清扫车20个台班、洒水车28个台班,共出动保洁人员382人次;共清洗护栏32.5千米、清洗标志牌280个,清理绿化带11.16万平方米。
市林业园林局继续加大冲洗力度和次数,城市道路冲洗降尘工作派出工作人员1543人次,出动水车779次,冲洗灌木和草坪1833万平方米,乔木41万株,共计冲洗526次;公园冲洗降尘工作派出工作人员58人次,出动水车4台次,冲洗灌木和草坪12572平方米,乔木1760株,冲洗园路4.6万平方米。
市环保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06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85台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97人次,检查企业76家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派出了1个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组,会同市交委使用移动检测车在新津县客运站开展了抽检工作,现场所有被检车辆均为达标排放。应急指挥保障中心派出巡查组对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双流区进行了巡查,发现青羊区百花东路、蜀萳大酒店后面、省社会学院门口露天烧烤,已责令整改。本报记者 王雪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