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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进小区拒登记打伤保安 11人被判刑

2018-01-16 14:04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2017年7月,一则某外卖平台小哥与小区保安斗殴的消息引爆网络。外卖小哥进温江某小区送餐时,因拒绝进行身份登记,与小区保安发生纠纷,随后叫来同行及朋友,与多名保安发生推搡、抓扯、追打。1月16日,记者从温江区检察院获悉,目前,参加聚众斗殴的11人已被判刑,其中主犯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

2017年7月27日晚,温江区政通西路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

当晚20时许,某外卖平台送餐员刘军因进小区未按小区管理规定履行登记手续,与小区2名保安发生言语争执,该外卖平台温江新城配送站负责人王强带着3名员工赶到现场,与多名保安发生推搡、抓扯、追打。因保安人数较多,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王强便在工作微信群中发布消息,纠集多名旗下外卖小哥到场,并在小区附近五金店捡拾数根铝合金棍分发给部分小哥,与小区保安及物业秩序维护人员隔门对峙,要求交出之前追打平台小哥的小区保安。对峙中,王强带头冲破闸门闯入小区,与小区保安及物业人员发生打斗,事件造成7名保安和1名送餐员受伤。

事发当天,公安机立案侦查,相关人员先后投案。2017年8月25日,案件侦破,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月31日,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强、刘军等四人组织、积极参加聚众斗殴,涉嫌聚众斗殴;首要分子,或情节较重,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遂对王强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涉事的另外7人,积极参加聚众斗殴,涉嫌聚众斗殴罪,但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2月6日,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对上述11人提起公诉,并于12月27日,当庭发表公诉意见。法院依法判决主犯王强等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其余10人,两年6个月到3年不等有期徒刑,缓期3年。(记者 吴冰清)

原标题:温江外卖小哥进小区拒登记打伤保安 11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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