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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学院2018年(第九届)签约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学创作招标公告

2018-01-26 10:26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吸引文学人才,培育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推出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成都历史文化底蕴和天府文化特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期待的精品力作。经研究,决定启动成都文学院2018年“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都元素文学创作招标暨第九届签约作家公开选聘工作。

成都文学院力求扶持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梦我的梦”等重大时代主题创作,将“宏大叙事”的国家梦和“具体而微”的个人梦相结合,歌唱祖国、礼赞英雄,书写成都改革发展成就、人民昂扬奋进精神风貌和美好心灵的优秀作品,具有较高艺术性和思想性的原创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欢迎具有一定创作实力的作家、特别诚邀著名作家参与创作活动,也欢迎推荐精品签约。成都文学院将按“优作优扶”原则,给予签约作家2至20万元的创作出版扶持,给予特等作品的引荐人鼓励金1万元。

招标工作按照《成都文学院2018年(第九届)签约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学创作招标方案》进行,须填报《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长篇小说/其它体裁)申报表》或《成都文学院特邀作家申报表》(均可在“成都全搜索新闻网”或“成都文艺网”上查阅下载),并提供相应材料。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止,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文联,邮政编码:610015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家坝街7号成都文联大厦;联系人:苏晓君,电话:028—86637395;电子邮箱:wenxuechu@163.com。

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章)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成都文学院2018年(第九届)签约作家

“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学创作招标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围绕成都学习新思想贯彻新理念,以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加快建设世界文化名城,2018年,成都文学院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都元素文学创作活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18年(第九届)签约作家,培育文学人才,聚集文学名家,推出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成都悠长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独具魅力的天府文化特质的精品力作,讲出成都故事,传播成都声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激发创作活力,打造精品力作,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梦我的梦”等重大时代主题创作,将“宏大叙事”的国家梦和“具体而微”的个人梦相结合,体现成都改革发展成就、讴歌人民美好生活的深度题材作品,要求具有浓郁的成都历史文化底蕴、基调积极鲜明,能够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成都篇章”主旋律,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具有较高艺术性和思想性的个人原创作品(尤其是长篇小说),在作品的创作和出版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鼓励艺术的创新和探索,坚持文学的基本价值观,提倡厚重、大气、深刻的写作,强调作家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倾听人民心声,感受人民生活,书写人民景象,把文学理想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歌唱祖国、礼赞英雄,做到胸中有大义、心里有人民、肩头有责任、笔下有乾坤,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作品。

二、体裁及题材要求

签约作品体裁要求为长篇小说(含网络文学出版、儿童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传记文学、散文集、诗集、电影电视剧本等原创作品。

作品题材要求围绕红色文化、当代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等方面内容,深入挖掘成都现实、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本土优势资源,以古蜀文化(金沙文化)、三国文化、大熊猫文化、南丝路文化、水利文化、民俗文化、客家文化、宝墩文化、公馆文化、廉政文化、川菜餐饮文化等优秀传统历史文化资源为主题;以反映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金融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综合交通通信枢纽的“五中心一枢纽”,建设现代化新天府、世界文化名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推动“蓉欧+”战略取得新成效等现实题材为主,兼顾历史题材和其他题材。长篇小说要求题材独特,艺术上有突破,结构新颖,对当代文坛有一定的冲击力、震撼力,传递正能量,力求塑造时代经典。

(一)当代现实题材。重点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反映以“中国梦·成都篇章”为背景的现实生活,表达人们在寻梦、追梦、圆梦过程中的深度感受,要求人物形象鲜明,格调高雅,力求达到“感动中国”和凝聚中国力量的精神高度。其中,重点关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五中心一枢纽”建设、天府新区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蓉欧+”战略、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等反映民生和城市科学发展等为主的现实题材,宣传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和百姓身边好人好事“善行义举”,力求反映成都故事、城市精神、地域特点、健康时尚风貌。

(二)红色文化题材。以成都为背景,反映壮怀激烈的革命历史风云,重点关注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1周年、全民族抗战爆发81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3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2周年相关的重大题材,塑造个性鲜明,具有精神感召力和感染力的革命者形象。

(三)历史文化题材。以曾经生活在成都的历史名人,古蜀文化遗址、工业文明遗址、历史文化街区、古镇、古村落、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迹为线索,挖掘独具特色的成都故事,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彰显成都作为全国十大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

(四)民俗风情题材。以蜀锦、蜀绣、川剧及成都特色的餐饮文化等为线索,表达出成都和四川独有的人文魅力与风情特色。

(五)都市情感题材。通过表达都市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体现成都奋发进取的城市精神。

(六)其它题材

三、招标名额

原则上,签约作家20名,拟新签约作家18名,作品涉及长篇小说(含网络文学出版、长篇儿童文学)9部,长篇报告文学(含长篇纪实文学、传记文学)4部,中短篇集(含散文集、诗歌集、故事集)5部,电影电视剧本2部。

四、签约时限

签约作家一年一聘,如因需要,可连续受聘,但必须重新申报。2018年4月底前为报名、审核、评审时间。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创作题材符合上述要求,具有明确的创作选题及定点深入生活的计划,拥有一定创作实力的、尤其是中青年作家,可申报签约作家,也可推荐名家作为特邀作家参与创作。

(二)申报长篇小说类签约作家,须写出长篇小说的详细提纲及创作出版计划,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包括小说题材、表现内容、故事线索、人物设计、结构方式、作品题旨、有何创新、写作时间安排及已有进度等。

(三)申报其它体裁类签约作家,须写出创作出版计划,包括作品体裁、题材、内容梗概、主要特色、创作进度安排、作品发表或出版安排等内容。

(四)申报作品必须在2018年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原则上在2018年11月10日前提供样书或样刊,接受院方图书审查。

六、招标程序

(一)印发招标方案及申报表,同时在媒体发布公告,启动招标工作。(主要在中国作家网、四川作家网、《成都日报》、成都文艺网、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

1、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区(市)县文联只能推荐3—5部。

2、个人申报。可以直接到成都全搜索新闻网、成都文艺网下载申报表格,填写后连同创作计划一起反馈成都文学院。

(三)申报材料汇总后,由成都文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确定符合条件的中标作品和拟聘的第九届签约作家。

(四)由成都市文联审批。

(五)成都文学院与受聘作家签订协议。

七、应聘任务

(一)签约作家在签约期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创作指标,并服从院方安排,积极参加院方组织的各项文学活动。

(二)签约作家必须以“成都市文学院签约作家”身份向成都文学院报告深入生活点位,要求为生产建设基地、村镇社区、军营学校等基层第一线,自行安排体验生活时间。

(三)签约作家深入生活期间,开设“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写作之“我在现场”微博、微信,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自己在生产、建设等一线,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心连心的采风、交流场景。

(四)签约作家必须以“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身份或“成都文学院特邀作家”(经院方认可的著名作家),公开出版(省级以上出版社)或发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所申报作品。发表的基本标准为:小说、报告文学8万字;儿童文学作品、散文6万字;诗歌4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算);影视剧本2万字以上。

(五)根据文学院工作需要,参加并完成下达的临时写作任务。

(六)文学院有权将签约期间创作发表的作品结集为成都文学院丛书出版。

八、履约认定

合同期满时,由院方组织考核评估,对受聘作家的履约情况予以认定,即未完成、完成、超额完成。

九、待遇

(一)在按时完成合约任务并经评审合格后,按照“优质优扶”原则,每人将得到院方的一次性创作扶持:

视签约作品质量,给予创作扶持基数为长篇小说(含网络文学出版、长篇儿童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传纪文学)每位3万元,中短篇集(含散文、诗歌、故事集、影视剧)每位2万元;12月10日前完成作品审查(专家审查、读者网上投票和作者互评相结合),依据作品质量,划分三档,给予:特等扶持1名(须长篇类,宁缺勿滥,可空缺)、20万元,一等扶持1名、10万元,二等扶持3名、各5万元的创作扶持资金。特等扶持作品的联系人(第一推荐人)鼓励金1万元。

同时,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现实题材作品(如长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等),经院方审定可在创作扶持基数上增补2万元;电影电视剧本在拍播后,作者协调出品方将“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列入联合出品单位之一的,再给予作者2万元扶持资金。

(二)鼓励签约作家与评论家、文学院(所)、出版营销单位等联合组织作品交流研讨活动,碰撞创作灵感,提升创作水平,年内适度资助作品研讨2至4次,其申报方案经院方审查同意后,可适当给予扶持经费1至2万元/场。若作品反响强烈,文学院可推荐参评省级以上文学奖项。

(三)签约期内,凡以签约作家身份超额完成任务,提交2部及以上样书(须为2018年印刷出版)的作者,院方按相关程序审定后,可按题材扶持基数10%的比例给予额外鼓励。所签约图书获得省级以上文学奖的,按市上相关政策另行奖励。

十、违约责任

(一)2018年11月10日之前未提供样书或样刊者,不享受“优质优扶”原则的创作扶持。2018年12月10日之前未能完成创作出版任务和提供图书的签约者,将不予发放创作扶持。对其中没有特殊理由的,二年内不得再聘。

(二)签约作家在受聘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院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签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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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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