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女儿背老赖名号不敢回家 老父替女还钱教她诚信做人

2018-03-19 12:03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段琪琳   责任编辑: 马兰

正月刚过完,广元苍溪县七旬大爷郭从元女儿一家三口又到上海打工了,不过,对于郭大爷来说,5年来,子孙能丢掉“老赖”的帽子诚信做人,才是最重要的。也因为诚信,他们一家人以后每年都能团年了。

去年年底,郭大爷得知女儿一家三口因被判赔6万余元,一直未履行后被列为“老赖”名单。为教育子孙诚信做人,郭大爷拿出了自己的积蓄2万元,帮子孙还钱后第一时间通知女儿女婿一家回家。

3月18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联系上郭大爷,他看上去非常高兴。郭大爷介绍,女儿一家三口再次到上海打工了,不过,一家人表示,明年春节仍然要回家团年。

微信图片_20180318203951_副本_副本.jpg

“我不能当‘老赖’,我的孩子们同样不能,做人应该讲诚信,更应该遵守法律,做人就应该堂堂正正、干干净净。”郭大爷说,女儿一家三口今年回家团年,通过自己耐心沟通后都想通了,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春节也走遍了亲戚。

郭从元大爷今年刚好70岁,她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郭香结婚后,和老两口居住在一起。女婿李旺(化名)在郭大爷眼中就是儿子,加上外孙郭李(化名),一家5口其乐融融。

2012年,郭香一家到广元城区开餐馆,刚去一个月,郭香骑电瓶车外出时与行人相撞。这本是一起简单的事故,却因为费用问题,双方发生殴打,对方受伤住院,李旺和郭李也因此被拘留。事情发生后,郭香的餐馆也关门了。2013年,经广元利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除了受害人在公安机关领取的3万余元,郭香一家还应支付60761.3元。但判决出来后,郭香一家却“消失”了。2014年,受害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执行法官多次到郭香家找人都没找到,用电话、短信等通知也无果。于是法院将郭香、李旺、郭李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冻结了他们的银行账户。

每年春节,女儿一家三口都借口上班工作忙,不能回家过年。去年年底,郭大爷打听得知,女儿一家三口不回家过年,原来是被法院列为了失信人员名单。作为村上的老队长,他没法相信自己的孩子们成了别人眼中的“老赖”。

为此,郭大爷拿出了2万余元的积蓄,并联系执行法官,让其约对方协商,自己要帮女儿还钱。经过协商,对方被郭大爷的诚信所感动,然后做出了让步,郭大爷一次性支付4.8万元了结此案。当天下午,郭大爷取了2万元钱,在法院交给了对方当事人。剩余的2.8万元,由法院从郭香冻结的账户中划扣。

“从小我就教育你们,要诚信做人,堂堂正正、干干净净做人。就因为这个官司这笔钱,你们4年不回家过年,难道看见别人一家团年,心中就没有想过家中还有父母在等你们?你们心里就好受吗……”事情了结后,郭大爷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了女儿,但是女儿心中并不服,因此郭大爷狠狠教育了女儿一顿。

父亲的话,让郭香心里很不是滋味。事后,她告诉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虽然心中不服,但父亲说既然法院判了,就应该相信是公正的,该给的就要给,自己也确实被父亲说服了。或许是卸下了心中的负担和“老赖”的标签,郭香一家轻松了许多。

“现在真的轻松很多,不再担心法院还会找我们,明年春节我们还要回家陪两位老人。”郭大爷女儿说。

原标题:女儿一家背上“老赖”名号4年不敢回家 70岁老父替女还钱教她诚信做人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