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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擅自开走百万宝马违不违法?听法官怎么说

2018-03-23 14:44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欠债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行使抵押权占有或处分他人之物属违法行为。3月2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锦江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结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法院判处被告返还案涉财物并赔偿原告损失。

原告谭某所有的一辆价值百万的宝马七系轿车,停放在成都市某写字楼地下停车场时不翼而飞,经调取监控发现系被一陌生男子开走。正当谭某准备报警时,一自称为某金融公司的男子电话告知谭某,因谭某欠该金融公司钱未还,故将其车辆开走,要谭某前往该金融公司商量还钱事宜。谭某因与该金融公司协商未成,故起诉至锦江法院,要求该金融公司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金融公司称其系合法占有该车辆,因为根据谭某与该金融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的约定,谭某若未按约定偿还借款,该金融公司有权行使抵押权;另外,谭某已经与该金融公司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谭某将该车辆转让给金融公司用以抵偿其所欠债务。

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案涉车辆归谭某所有,谭某对案涉车辆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虽然该金融公司称谭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谭某已经将案涉车辆抵押给金融公司且也转让给了金融公司用以抵偿债务,但无论该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为行使抵押权,还是要求履行《车辆转让协议》,案涉车辆的交付都必须是谭某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交付,而金融公司在未取得谭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车开走,其行为已经侵犯了谭某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返还并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该金融公司向谭某返还案涉车辆并赔偿谭某损失。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或组织未经法律许可不得擅自处分或者占有他人财产。即使对他人财产享有抵押权或者受让权,但财产的交付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不得采用私力方式擅自处分或者占有他人财产,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欠钱不还擅自开走百万宝马违不违法?听法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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