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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回应“鸿茅药酒”事件: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2018-04-17 16:5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李玲   责任编辑: 马兰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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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正论证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称,鸿茅药酒为独家品种,现批件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于1992年10月16日批准注册,原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该品种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再注册,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原标题:公安部回应“鸿茅药酒”事件: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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