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本网最新  »  正文

四川全面落实湖长制 实施意见请你提建议

2018-05-15 16:18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高赛琦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5月15日讯 近日,省水利厅就《《四川省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该意见稿指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全省湖泊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根据需要设立村级湖长。已经设立河长的湖泊,名称统一为湖长。实行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河长湖长负责制。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拟制了《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程序,现就《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

联系人:张钟元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电  话:028-87311831

传  真:028-87310400

邮  箱:scshzzbgs@126.com

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及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湖泊全面落实湖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在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认识实施湖长制的特殊性,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实化措施,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坚持预防为先、保护为主、依法管护、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分类施策,实施更严格的湖泊管理保护措施,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组织形式

(一)实施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为确保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做到河长制湖长制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网格化管理,将国际、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统称为重要天然湿地)、已成库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库、设计输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的渠道全部纳入河长制的实施范围,塘坝由各市(州)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

(二)组织体系。全省湖泊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根据需要设立村级湖长。湖泊所在市、县、乡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由所在流域的河长担任。跨省、跨市(州)且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设立省级湖长,由所在流域的省级河长担任;跨县(市、区)、跨乡镇的湖泊,原则上由所在流域的上级河长担任湖长。已经设立河长的湖泊,名称统一为湖长。

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按所在流域,分别由市、县、乡级河长负责;跨行政区或作用重要的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原则上由所在流域的上级河长负责;跨市(州)且地位和作用重要的天然湿地、水库(大型)、渠道(干渠)由所在流域的省级河长负责。

(三)工作职责。实行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河长湖长负责制。湖泊最高层级湖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

各级湖长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以及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组织领导相应湖泊的管理保护工作;牵头制定相应“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问题、任务(措施)和责任“四张清单”;牵头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区域的湖泊明晰管理责任,协调关联河流的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湖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督导、考核评估和激励问责;统筹协调解决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省级湖长联络员单位原则上为相应流域的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主要职责按照《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四川省10大主要河流省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执行。

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职责分工,对全省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管理保护工作负指导、管理、监督、协调责任,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履行统筹、指导、协调、督导、考核职责,统一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四)制度及机制。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督察、统一考核。确有必要的可另行制定湖长制相关制度。

三、主要目标

(一)推进目标。2018年5月底前,印发省级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6月底前印发市级实施意见;7月底前完成县、乡级实施方案,完成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名录,印发全省“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大纲;8月底前公示公告省、市、县、乡四级湖长;9月底前制定“四张清单”;12月底前,编制完成省级“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市、县、乡级“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完成时间由各市(州)明确。

(二)实施目标。到2020年,全省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塘坝实现:

1、管理责任进一步明晰。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行,重大问题得到解决;各级湖长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到位。

2、水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基本完成全省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确保各类水体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形态稳定,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有效控制,蓄泄自如,与防洪、供水、灌溉、生态等要求相适应。

3、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湖泊(重要天然湿地、库、渠)水质全面达标,集雨区内入湖(重要天然湿地、库、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4、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等重点生态区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

上一页 1 2下一页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