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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揭非法集资六大骗局 千万当心这些骗术

2018-05-16 12:33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孙仲秋(实习)   责任编辑: 马兰

15日是全国第9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公安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发现,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且手法花样不断翻新。为此,16日,四川公安特针对办案过程中多发的六种犯罪骗局进行对外发布,提醒群众防范相关骗局。

一 

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 

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四 

以“养老”的旗号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犯罪手法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五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 

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杜玉全

原标题:四川公安揭非法集资六大骗局 千万当心这些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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