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6月13日讯 据市旅游局官网消息,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诗曼婚庆服务部,因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旅游业务因,被处罚款1.5万元。
原文如下:
诗曼婚庆挂网公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成旅行罚 〔2018〕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诗曼婚庆服务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0122600342988
案由: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诗曼婚庆服务部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旅游业务。
违法依据:违反《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成都市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6年修订)》第九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元):15000
没收金额(元):150
处罚结果:对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诗曼婚庆服务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状态:执行完
处罚决定日期:201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