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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床馆里上了跳台不敢跳 女子被扔了下去 结果悲剧了

2018-07-10 20:17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孙仲秋   责任编辑: 马兰

“一,二,三……”半推半就之下,游客李女士被蹦床馆教练和弟弟像荡秋千一样,扔到了海绵池里……然而转眼间,害怕、兴奋却转变成了疼痛。李女士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一扔,把自己扔成了压缩性骨折。

7月8日,在诊断结果出来后,李女士希望商家支付医药费。但商家则表示,自己没有责任。“如果客户身体不好,可能跳水里都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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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被扔下来之后感到一阵疼痛(受访者供图)

她被教练和弟弟抓住身,体扔进了海绵池……

7月8日下午1时许,25岁的新疆游客李女士和弟弟来到成都kufunpark蹦床馆玩耍。“本来打算去熊猫基地的,因为下雨,就想着去一个可以在室内玩的地方。”

换完鞋子后,姐弟俩来到海绵池旁。“过去后才发现还有这个项目,看大家都在海绵池,我们就过去了。”

走上跳台,李女士坐在上面看着其他人要么跳下去,要么被教练扔下去。她告诉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当时自己有点害怕,不敢跳。

李女士回忆,这时教练走到她旁边和她说要把她扔下去,于是她就被教练拽住手,被弟弟拽住脚。“算是我默许的,虽然怕,但是看别人也没什么事,就想着试一下,有点半推半就。”李女士说。

“一,二,三……”就这样,李女士像被荡秋千那样,从跳台被扔到了海绵池里。

落地瞬间,兴奋的情绪散去,李女士的后背传来一阵疼痛。“从来没有这样摔过,当时觉得身体麻了,话都很难说出来。”

李女士称,当时教练告诉她,可能是黑色的海绵块比较硬,小孩子在海绵区玩耍的时候将黑色较硬的海绵块集中到一起了,才让她受伤。

李女士弟弟则告诉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姐姐落下去的位置全都是黑色海绵块,过了一两分钟后他将姐姐扶上来到旁边休息,在这段时间里场地上还有人在跳。

▲蹦床馆海绵池

▲蹦床馆

医院一查查出压缩性骨折

“我们要求退票,他们刚开始不愿意,后面报警了他们才同意退。”美团订单页面显示,蹦床馆的门票价格为155元一人。

随后,在蹦床馆工作人员陪同下,李女士来到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拍片。“他们给出的诊断是疑似压缩性骨折,后面我们又去了四川省骨科医院,才确诊是压缩性骨折,医生跟我们说可以住院也可以保守治疗。”

李女士回忆,他们从医院回到家中已经是晚上7点,后来她又打电话向蹦床馆讨要说法,对方称李女士可以去起诉。“我们是外地游客,去起诉不方便,就是希望能根据发票把医药费给赔了,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吧?”李女士称,检查费、医药费接近七百元,回去后复查费用可能总共将近两千。

记者注意到,李女士提供的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影像诊断报告单载有“胸8椎体上缘右份稍塌陷......疑轻度压缩骨折”字样。而李女士出示的四川省骨科医院的体格检查记录则显示“约第8棘突、椎旁压痛明显,伴叩击痛,腰部活动受限”,临床诊断为“胸8椎体压缩性骨折”,建议李女士严格卧床休息至少6周,起身活动需佩戴支具。

▲诊断报告单

商家:

如果客户身体不好 可能跳水里都会出问题

“我们感觉自己没有责任,教练也没有责任。”蹦床馆李姓负责人向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解释称,由于李女士受伤不是蹦床馆的设备问题造成的,在法院或第三方机构作出评判,将责任区分清楚前“没有办法垫付医药费”。

7月9日,记者在蹦床馆现场注意到,运动区域的玩家以青少年为主,其中海绵池颇受小朋友欢迎,一分钟时间内就有三人从高台跳入池中。海绵池的跳台由三块积木状的方块拼成,最高处高出成年男子一个头来,池中铺有各种颜色的海绵,视线范围内有身穿橘黄色制服的教练。

在现场,另一位负责人陈先生向记者强调,他们不会故意推卸责任,因为蹦床馆买了保险。“如果客人真的是因为我们的原因造成损伤需要我们赔,其实可以由保险来克服掉这笔费用。”但他随即又表示,这也需要保险公司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定结果来给付赔偿。

对于李女士的诉求,陈先生显得有些委屈,“没有哪种运动是百分百安全的,运动经营场所总会有客户受伤风险。我们觉得海绵池的项目是相对安全的,才会开设。如果是设备倒下来造成客户受伤,医院费该垫付的我们肯定会垫付,但李女士的情况不是这样,不能仅仅因为在我们这儿受伤就要我们来赔。”

陈先生介绍,所有客人在进入运动区域前都需要签署安全须知,要求客户根据自己身体状况量力而行。“我们没办法在客人进来前给他们做体检。”记者注意到,在安全告知书中有“在参加运动前应提前热身练习以免受伤”、“不得将海绵扔向场外,以免海绵过少造成高空落下有意外发生”、“本人清楚可能存在的运动风险,确认完全符合参加上述运动的条件”等条款。

对于李女士受伤的原因,陈先生表示不好推测,但他同时表示:“如果客户身体状况不太好,比如肌肉力量不够,可能跳到水里面都会出问题。另外,在运动过程中受伤还有可能是因为没做好热身。”

▲蹦床馆的“安全告知”书

教练:

扔客人是为了互动 对方没有提出拒绝

“就算再怎么样,我自己跳下去是我自己的事,但是工作人员把我扔下去就不对了。”在采访中,李女士显得有些气愤。

对此,当时将李女士扔到海绵池里的教练曹先生则表示,扔客人是教练和客人的互动,可以让项目更有趣,“抖音上还有这类网红视频,被扔下去的玩家还会夸张地说‘不要啊快放开我’,不过他们那是表演的”。

回忆起扔李女士的过程,曹教练坦言,李女士并没有主动提出让他们把她扔下去,但在整个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拒绝,更没有说过“不要啊快放开我”之类的话。曹教练称,将李女士扔下去之前,是她自己主动走到高台上的。在他看来,李女士“可能想要挑战一下”,因为在她之前也扔过好几个人,“她也看到了”。

“整个过程大概在三十秒左右。一般都是一个人抓手一个人抓脚,考虑到客人去抓手这一侧可能不容易控制身体高度,所以我们教练抓的手,他弟弟抓的脚,我这边扔高一点,好控制住重心,让她身体朝上。”曹教练回忆,扔下去之后他看到李女士没有动,而李女士告诉他撞到背部了。

曹教练介绍,跳台离泡沫不到2米,约1.9米,下面的海绵有1.2米深,海绵之下是黑色蹦床。

关于李女士“教练告诉她,可能是因为黑色海绵更硬,堆积到一起把她弄伤”的说法,蹦床馆负责人陈先生解释,池里的海绵确实有硬有软,但是均不会对人体造成损伤,“这么多人往下跳都没有出现类似情况”。

而曹教练则回应称,他当时是为了宽慰李女士才这么说的,更多的是基于猜测,“我只能肯定一点,就是李女士落到海绵池里的时候海绵没有陷进去,正常情况下应该陷进去才对,我觉得可能和她体重太轻有关,反正不可能是设备的问题”。

律师:

即使李女士没有拒绝  蹦床馆也应承担责任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本案属于多因一果的法律关系,商家收费后却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提示义务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对李女士的人身伤害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同时,李女士作为成年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其自身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郭刚看来,商家虽然有进行提示、聘请了教练,同时也要求玩家签署安全告知书,但内容不够细化,不足以认定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郭刚认为,商家的提示里至少应该包含“海绵池项目有可能会导致骨折”、“不愿跳没关系,可以主动告知教练”两方面内容,让消费者知情,而且告知书里“不得将海绵扔向场外,以免海绵过少造成高空落下有意外发生”的条款恰恰表明海绵池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存在改进空间。

“另外,对这种运动项目,应该给参与者足够的后悔权,即使交了钱,站在跳台上,依然有不跳的权利,因此从某种角度讲,如果李女士表示过拒绝,教练和李女士的弟弟也应该承担责任。但相对来说,商家责任最大,李女士自己责任次之,教练与弟弟再次,因为教练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商家负责。”郭刚解释。

而对于李女士的“半推半就”,郭刚表示,也不能排除李女士没有拒绝的情形,如果李女士没拒绝,那么就可以表示默认,这时教练和弟弟无需承担责任,但李女士自身和商家依然要负责,而且依然是商家负主要责任。

但四川希航律师事务所汪东举律师则认为,此事中李女士无须承担责任。“没有拒绝不等于接受这个后果。”汪律师认为,李女士是被动的,虽然她没有明确表示过拒绝,但也没有主动表示希望被扔下去,而且如果没有主动要求将其扔下去的动作或者言语,商家如果想要以此免责的话,在举证时会面临困难。

在汪东举看来,综合考虑的话,商家责任最大,教练次之,李女士弟弟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另外,汪东举还认为,如果教练“把玩家扔下去”是一个偶发性的动作,那么商家需要承担的责任会轻一些,而教练承担的责任会更重一些,而如果“扔玩家”是一个惯例,那么商家需要承担更重的责任。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舒勇攀律师也认为,这件事中经营者负主要责任,因为教练作为专业人士,应该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而教练作为员工可以代表商家。

而在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李展翔律师看来,判断谁该负责,关键要看李女士的压缩性骨折是否是被教练、弟弟扔下去所造成的,而由于对此尚缺乏明朗的结论,因此难以划分责任比例。但李展翔同时指出,对运动类经营场所而言,商家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因为一纸安全告知书而免除,为了避免风险,他建议商家加大对设施的排查力度。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祝浩杰 摄影报道 编辑 唐欢

原标题:蹦床馆里上了跳台不敢跳,教练和弟弟把她扔了下去,结果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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