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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父亲起诉养女 索要24万抚养费用及已过户房产

2018-08-06 08:01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段琪琳   责任编辑: 马兰

父女关系

父女关系解除字据

3行21字断绝35年的父女之情,77岁的曾明(化名)没有半点后悔。据曾明称,1983年冬,他和爱人收养了年仅4个月的女儿曾英(化名),多年来,他都与女儿生活在一起,供女儿上学,看着女儿结婚成家。曾明说,在爱人过世后,还将房产直接过户给了女儿,女儿结婚后,又拿出了大部分资金帮助女儿购买了另一套房产。

然而,父女俩的关系却在今年出现了恶化。一份字据显示,两人签下协议断绝父女关系,曾明甚至向成华区法院提起诉讼,欲确认父女关系断绝,追回已过户给女儿的房产,同时索要在收养期间的生活教育开支共计24万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父女情一场,如何竟走到了这步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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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明(化名)在东风路的住房内

曾明(化名)在东风路的住房内

诉讼

七旬父亲状告养女

“我的东西全部还给我”

7月上旬的一天上午,77岁的曾明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了成华区人民法院。此行,他要状告的是他的女儿曾英。曾明称,女儿曾英是他和爱人(已过世)于1983年冬收养的。“当时她只有4个月大,是我爱人从一对夫妇那里收养的,但那对夫妇其实也不是她的亲生父母,亲生父母好像是郫县(现为郫都区)的。”

曾明准备了一份民事起诉状,诉状称,其与曾英在生活期间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并于2018年5月25日,双方签订字据,断绝父女关系,请求法院确认。记者看到,该份字据仅仅3行21字,称双方经过协商,断绝父女关系。而根据起诉状所述,父女关系的决裂则源于一套房产。

此前,曾明和爱人在成华区东风路拥有一套住房,在爱人过世后,曾明放弃了应有的继承权,并将自己名下50%的产权也赠与了女儿。不过,房产证一直保管在曾明处,且约定赠与人享有房屋的永久居住权。起诉书中写道,后由于该房屋位于5层,楼层较高,因曾明逐渐衰老,每天上下五楼,力有不支,提出卖掉该房,买套低层的住房,但遭到了拒绝,之后他又提出由女儿曾英出个二三十万元,容其买个底层小屋,也未获准。

双方矛盾逐渐增加。起诉书称,后来女儿未经说明,拿走了由曾明保管的产权证,矛盾彻底激化。“这样的女儿还是有什么好要的,不要了!”曾明很坚决,父女俩签下协议,断绝父女关系。

之后,曾明向成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赠与女儿的房产,并要求女儿支付其在收养期间的生活教育开支共计24万元,“我的东西全部要还给我。”记者了解到,成华区法院已于7月9日受理该案。

背后

父亲称因房产、生病等致隔阂

养女未回应及证实

日前,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曾明,他向记者讲述了他与女儿曾英的一些点滴。曾明介绍,当年与爱人收养了女儿曾英后,为曾英上了户口。当年他在“郫县一中”上课,期间为了照顾曾英,夫妻俩就轮着班来照顾。曾明介绍,之后有机会调到成都市区上班,进入到了四川省商业专科学校(后合并到成都理工大学),为了让孩子受到好的教育,又在后续经过努力,将爱人和女儿也带到了市区。曾明说,曾英从小到大非常听话,考试成绩也都不错。

曾明说,除了将东风路房产赠送给女儿外,还用自己的教职工名额在成都理工大学附近购买了一套住房,“70%的房款都是我给的,但房产证上,99%的产权都是给她了的。”之后,女儿女婿搬到该住房居住,自己也一同居住,期间也会回东风路的住房。

按照曾明的说法,他与女儿的关系在搬家后发生了变化,除了涉诉房子的问题,在其一次生病住院后,女儿女婿的不上心,加上生活中一些琐事,渐渐与女儿女婿间开始有了隔阂。

对于曾明的说法,记者试图与曾英取得联系。但据了解,曾英近日在外出差,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无人接听或被挂断,发去短信也未有回复。

目前,父亲曾明的说法,暂未得到曾英的回应以及证实。

原标题:七旬父亲起诉养女:断绝父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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