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达到每人每月93元。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惠及了1195万待遇领取人员。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正按省上要求组织实施待遇兑现工作,力争九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不冲抵或替代各地此前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下一步我省将通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
成都商报记者王垚
原标题:四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涨至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