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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金融诈骗手段要做到:不轻信 不透露 不汇款

2018-09-15 07:4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段琪琳   责任编辑: 马兰

▶假冒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

犯罪分子假冒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所谓的国家指定账户,并配合调查。

对策:不轻信,如有需要应及时与家人或朋友沟通。

▶非法集资诈骗

犯罪分子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进行资金诈骗。

对策:不轻信,如有需要应对相关资质进行核查。

▶假冒领导诈骗

犯罪分子假冒单位领导或身边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要求到办公室来,不久又打来电话说,因有急事需要钱,不需要来了,并要求受害人给他的账户汇钱。

对策:不轻信,如有需要应及时与领导或同事联系确认。

▶假冒他人微信、QQ号等诈骗

犯罪分子盗取他人微信、QQ、邮箱等,向好友发送相关信息,骗取信任,随后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进行诈骗。

对策:不轻信,如有需要应及时与好友进行电话等形式的直接沟通,确认真伪。

▶冒充银行诈骗

以银行的名义,向受害人发送邮件、短信等,谎称系统升级等原因,要求受害人登录指定链接进行更新,最终获取受害人银行账号、密码等,从而实施犯罪。

对策:不轻信,如有需要应直接与银行客服联系、确认。

▶虚构中奖诈骗

不法分子以知名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发送中奖信息,谎称受害人被抽中幸运观众,以缴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

对策:不轻信,录制节目、参与中奖等一般不会收取费用,如有需要应核实。

▶二维码诈骗

犯罪分子以降价、奖励等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二维码加入会员等形式,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就会泄露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

对策:不轻信,不要随便扫描不了解的二维码。

本报记者 文豪

原标题:面对这些常见的金融诈骗手段要做到: 不轻信 不透露 不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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