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都检察系统迅速以多种形式开展工作推进会,通力协作,及时研判当地和条线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思路清晰、责任明确。
成都市检察院扫黑办先后采取会议座谈、案件研讨、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市21个区(市)、县院进行全域指导,就个案证据标准、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和工作策略等方面进行逐案跟踪指导,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加快检察环节的办案节奏。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等人涉黑案中,经 过庭审指控,涉案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案件的成功办理对全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形成震慑。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依法严惩“保护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的重要标准。新都、成华、温江等基层检察院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对发现的个别公职人员为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及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查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需要全民参与。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散发传单、摆放展板、释法说理、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阐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引导群众参与、支持行动。
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检察专线“12309”,畅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渠道,全面拓宽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来源。
特别提示:
四川省涉黑涉恶问题举报方式:
督导进驻期间(2018年8月28日-9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8-87306801、028-87306802、028-87306803、028-87306804、028-87306805,专门邮政信箱:成都市A110号邮政信箱(邮寄方式:到当地邮政营业网点办理相关邮件寄递)。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第10督导组主要受理四川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原标题:成都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