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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城区一酒吧非法使用童工 被处罚款5000元

2018-09-22 14:0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段琪琳   责任编辑: 马兰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然而,个别老板为了利益却非法使用童工。日前,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处了一起酒吧非法使用童工案,对该酒吧处以了5000元罚款。目前,被用工的未成年人小赵已经被妥善安置。

今年8月14日,有两位乐山市民分别向乐山心连心服务热线打来电话,举报乐山中心城区一处商业街某酒吧涉嫌雇佣未成年人,非法使用童工。接到热线处理单后,乐山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随即开展工作。

经调查,该酒吧租用商业街门市经营演绎、酒水服务等项目,委托成都市某公司招聘员工,于2018年夏季正式营业。7月22日,来自峨边彝族自治县的小赵来到酒吧应聘酒吧人事专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底薪。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签订合同时小赵未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酒吧相关负责人明知小赵年龄未满16周岁的实情却仍继续招用,已属非法使用童工。

9月6日,乐山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对该酒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00元罚款,责令其在15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9月13日,酒吧相关负责人主动交清5000元罚款,并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好未成年人小赵的后续工作。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原标题:乐山城区一酒吧非法使用童工 被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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