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9月25日讯 近日,市城管委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例,涉及多家企业违法违规,包括有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业、围挡户外广告破损、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摆)放物品等。
具体如下:
高新区勇哥豌杂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摆)放物品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行政处罚罚款。
法律依据:
当事人(个人经营者罗安聪)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周贵银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行政处罚罚款。
法律依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山东优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1.罚款人民币15000元;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四川泰德华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清运建筑垃圾未密闭运输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杨晓艳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一条
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成都协信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
高新区学街秀兰香餐饮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以4000元行政处罚罚款。
法律依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以下罚款……”。
周海军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行政处罚罚款。
法律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成都羊犀青桐酒店有限公司擅自占道打围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一千元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王磊占道打围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成都市厨大侠餐饮有限公司占道打围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青羊区麻辣尚品火锅擅自占道打围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青羊区麻辣尚品火锅擅自占道打围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何东占道打围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成都英巴斯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道打围作业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魏大川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品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段志辉涉嫌擅自占道打围施工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
法律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成都嘉熙城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占道打围施工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成都嘉熙城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处罚:罚款1500元整。
法律依据:
2018年8月15日10:40分,成都嘉熙城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培华路423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打围施工一事,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成都嘉熙城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处罚:罚款1500元整。
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围挡户外广告破损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依据《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一千元整。
法律依据:
2018年7月19日10:20分, 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在马家花园路16号中铁鹭岛艺术城围板上发布的商业广告画面破损未及时修复,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一千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