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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证积11分 随迁子女可享成都义务教育

2018-09-26 07:2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段琪琳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为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教育,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增加积分入学途径,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为:一是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二是其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延续了以前“两个一年”基本条件,入学原则为统筹安排入学。

《实施办法》对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教育均予明确。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政策:一是非成都户籍来蓉学生参加中考继续按本市现行政策实行。二是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毕业当年当地的中招录取政策执行。

据介绍,基于本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刚起步实施的实际,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采取了“双轨”并行的办法:既可采取积分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现行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逐步过渡到积分入学。

| 政策解读 |

每年5月办理入学申请

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问:流动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办理入学时间、地点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份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特别提醒,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电话咨询居住证所在地或居住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问:流动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几月份申报居住证积分、在哪里申报,什么时间可查询居住证积分?

答:按相关要求,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问:流动人员为何要积11分才能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入学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市教育局将根据《实施办法》出台2019年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申请入学需提供什么材料,可及时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

问:11分的积分指标是什么?未办理积分的如何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答: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问:来蓉务工居住人员积分未达到标准分或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其随迁子女在成都就读初中的能在成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吗?

答:积分未达到标准分或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且有应届初中学籍,可在成都市申请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可以填报面向本招生区域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调招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

问:高新东区是否执行该《实施办法》?

答:2017年4月1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高新东区)建设所涉及的简阳市12个乡(镇)等区域委托成都高新区正式代管,由于距离中心城区较远,在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时,视为简阳户籍予以过渡。过渡期至2020年,逐步与成都市其他有关区(市)县统一执行《实施办法》。

成都商报记者 张瑾

原标题:新增积分入学途径 新老办法双轨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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