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12月3日讯 据市司法局消息,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
原文如下: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公告,现就2018年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主观题考试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
(一)网上申请应于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现场申请地点:青羊区柿子巷11号成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
2、申请人员提交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
(3)提交申请人在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的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学历未通过司法部、教育部核查的,应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