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请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四)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五)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我局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
(1)应试人员自查询到自己成绩符合申请条件的,请登录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查询自己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情况(网址:http://www.chsi.com.cn),若未能通过查询以及军队院校毕业生应尽快到四川省教育厅学历认证办公室进行学历认证(四川省教育厅学历认证办公室地址:陕西街26号)。
(2)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学历证编号即毕业证编号,不要填成学位证编号,毕业证上有多个号码的请填写学信网能查询的编号;学习经历从高中以后(不含高中)开始填写并与毕业证相吻合。
2、现场审核:
(1)照片要求: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请勿提交喷墨打印照片)
(2)2018年以前曾考取B证或C证,申请时需将原取得的B证或C证交回,方能受理申请。
(3)申请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勘误证明。
(4)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事项必须由本人办理,出国(出境)留学未归的申请人员,网上完成申请程序后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受托人除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与申请人系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咨询电话:028-86266207、86262072
咨询时间:国家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成都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