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2月14日讯 据市政府网消息,市教育局今日印发《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方案明确,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内容和形式以课后托管为主,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原文如下:
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相关要求,依据《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市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市)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工作要惠及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家长自愿选择。
(三)统筹协调原则。各区(市)县应统筹本区域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等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协调引领学校开展活动。
(四)安全第一原则。各区(市)县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内容
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课后托管为主,学校内开展的课后服务要与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等有机结合。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二)服务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三)组织方式和人员构成
各区(市)县要支持和指导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鼓励多方参与。可由学校自管自办,具体工作主要由学校承担;可实行自管他办,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具体工作,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可实行社区管理,学校参与等组织模式。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可由学校教职工、志愿者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构成。
(四)工作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