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女”多条线索不吻合 宜宾警方介入调查

成都商报 2019-04-15 09:03

4月13日,红星新闻率先报道四川宜宾叙州区喜捷镇新江村丰福来家“收留”一名来历不明、智力障碍的“无名女”信息后,引发全国网友关注(新闻回顾<<<)。4月14日,当地警方获悉情况后迅速介入调查;喜捷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目前仍在开展相关工作。全国各地传来多条线索,但记者核实后,尚未发现符合“无名女”情况的。

↑“无名女”嘴唇无疤痕

网友关注,警方调查

“无名女”被发现,源自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山村核实另一条“寻人”线索。

4月10日, 红星新闻发布了79岁泸州老父易步文,14年来坚持寻找患有精神病的女儿的故事,引发网友关注并牵动了很多人的心。连续多日来,老人收到全国各地数十条寻人线索。同时,也有读者反映宜宾市叙州区喜捷镇新江村,村民丰福来收留了12年的智障“无名女”高度疑似易步文的女儿易菊香。

红星新闻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无名女”大概40多岁,身高1.6米左右,体胖,圆脸,体格健壮。其双手臂、面部、额部等未见明显特征,下巴有痣。而易步文的女儿易菊香特征很明显:“左额有小圆窝,左下嘴唇有伤疤,右小臂内侧有自残留下的三道刀疤,上门牙断了一颗并补过。”——两者信息不符,可以排除是易步文女儿。

那么,“流落”山村的“无名女”是谁?她来自何方?她遭遇了什么?她为何流落到此?她是不是两个孩子的妈妈……“瓦厂坡”“半边田”在哪里?“王国清” “王泽英”“王孝珍”又是谁?她们和“无名女”有什么关系?……这些谜团一旦解开,能不能找到“无名女”的家人,让他们团聚?

根据丰福来描述,“无名女”在日常生活中还提到过“合江”“绵阳”“广州” 等地名;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得知,四川、贵州、湖南都有叫“瓦厂坡”“半边田”的地名, 但尚未与“无名女”信息相联系上。

目前,收到全国各地网友提供的十余条信息,涉及四川、贵州、重庆、湖南、湖北。遗憾的是,红星新闻记者一一回电核实,目前暂无准确信息与之吻合。

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公安分局对“无名女”高度重视,已启动相关调查核查工作。 同时,叙州区喜捷镇党委、政府对该信息也非常重视,目前公安民警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加点开展工作。

↑“无名女”右手小臂内侧无三道刀疤

↑“无名女”右手小臂内侧无三道刀疤

律师说法

“无名女”应属限制民事行为能人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就此认为,根据“无名女”的相关外在表现来看,其不大可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明确规定, 若“无名女”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无名女”只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均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郭刚认为,至于“无名女”究竟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以鉴定机构出具专业的鉴定意见为准。无论“无名女”最终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发生关系并同居的丰福来其实都已涉嫌强奸。若经查实该“无名女”确属丰福来花5000元买来的话,则丰福来还涉嫌触犯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但其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无名女”的性行为涉嫌违法

四川明炬(龙泉驿)律师事务所王仁根律师表示:根据报道描述,“无名女子”应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的监护人为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担任监护人,前提是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私自收留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无名女子”系被他人拐卖,收留人给付了钱财,那一方还涉嫌拐卖妇女罪,另一方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王仁根律师说: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还有性侵行为的,那就转化成了强奸罪。而且“无名女子”因为身体和精神的原因,极有可能对自己没有性保护意识,不管与其发生性关系者是否使用暴力等胁迫手段,都涉嫌构成强奸罪。不过这都有赖于警方介入,全面展开调查。

王仁根律师提醒,遇到流落民间的无行为能力人,最理智的做法,就是报警,由警方通过救助渠道进行救助。切不能私自随意收留,更不能有限制人身自由、虐待、性侵等行为,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原标题:“无名女”多条线索不吻合 宜宾警方介入调查

编辑:韩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