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国内国际  »  正文

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科研活动 民法典拟首次立法规范

2019-04-20 10:58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段琪琳   责任编辑: 马兰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4月20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次审议。而《草案》中对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医学科研活动的规定,也是首次在立法层面上对人体基因等问题进行立法规范。

去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民法典编撰工作计划和安排,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整体进行初次审议后,各分编草案还要分拆成几个单元进行若干次审议和修改完善。到今年12月,之前出台的民法总则同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将合并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身份权利 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

根据《草案》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并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草案》还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因为当事人一方违约,损害对方人格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草案规定,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前,有的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身份权利,与人格权在保护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对这些身份权利的保护,除了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外,还应当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后,建议采纳这一意见。草案中增加一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人体基因有关医学科研活动 拟首次立法中明确规范

《草案》规定了对有关科研机构等为开发新药或发展新的治疗方法进行人体试验的要求。有常委委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对开展人体试验活动,涉及人格权保护,必须进行严格规范,保护受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此,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并对草案作出修改。草案规定,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接受试验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书面同意。而此前有关禁止向受试者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但可以给予必要补偿的规定被删除。

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提到,有的地方、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开展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可能带来人体生命健康安全和伦理道德方面的风险,必须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为此,草案增加一条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深度伪造他人肖像属侵权

在肖像权这个问题上,有的部门提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不仅侵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法律对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换脸”等问题予以回应。因此,草案增加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同时,草案还规定,其他人格权的许可使用和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据介绍,如果出现恶搞名人换脸等行为,如果涉及捏造事实、超过限度,就属于侵权行为了。而在草案中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而五种使用肖像权人肖像的行为,则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草案规定,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的其他行为。

未经监护人同意 不得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此前有法学教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收集和使用这类信息。同时,还应当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职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等保密义务。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建议采纳这些意见。草案因此规定,对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信息的,增加规定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隐私、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而对于因媒体报道内容失实而侵害他人名誉权的问题。草案也增加规定,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更正或删除。媒体不及时履行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法院责令该媒体限期更正或删除。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赵倩  北京报道

原标题: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科研活动 民法典拟首次立法规范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