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
红星新闻网 2019-05-16 09:37
基本案情
2006年,梁忠银通过给选民送礼、发钱、宴请等不正当方式当选什邡市蓥华镇仁和村4组组长。2007年,梁忠银再次通过贿选等方式让被告人周辉当选为仁和村党支部书记,操纵周辉提名其为村委会主任,并通过贿选成功当选,之后梁忠银一直操纵、把持基层自治组织。被告人梁忠银、吴兆富、周辉与乔希勇、梁正彬、肖永志纠集在一起,在什邡市蓥华镇仁和村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以违规修路收费、垄断砂石非法敛财为基础,渗透至基层自治组织,操纵基层自治组织选举,欺压百姓,实施非法采矿、盗窃、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梁忠银更是被当地村民送了“梁银霸”“梁恶霸”的绰号。
2004年至2005年,被告人梁忠银纠集当年刚刑满释放的乔希勇、梁正彬,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擅自违规在仁和村石亭江河道内修建了一条连通绵竹清平和蓥峰公司供车辆通行的通道,对过往车辆设卡收费,牟取非法利益。
梁忠银在仁和村擅自修建砂石厂,禁止村民采砂,从而垄断采砂。2006年开始,梁忠银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多人在什邡市蓥华镇仁和村石亭江河道内修建采砂场盗采砂共20.360631万立方米非法销售牟利,价值152.704732万元;被告人魏登洪参与盗采砂石数量为16.77696万立方米,价值125.8272万元;被告人吴兆富参与盗采砂石16.66052万立方米,价值124.9539万元;被告人王健共盗采砂石8.03345万立方米,价值126万余元。
2016年8月,被告人梁忠银、魏登洪、吴兆富及傅剑等人明知被告人王健未取得采砂许可证非法采砂,仍然向被告人王健以15元/立方米的价格收购砂石4.196688万立方米,价值62.95032万元。2009年,被告人梁忠银组织被告人吴兆富等人盗窃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什化公司)堆放在仁和村2组土地上的黄渣共计6876.09吨,价值人民币85.9511万元。2009年底,梁忠银指使余健、余长花等人,以阻止运输为名,向盗窃什化公司黄渣的陈天志敲诈现金16万元。
2011年,被告人梁忠银以修建防火通道的名义在仁和村修建一条围山公路,强行变更防火通道批建路线,非法占用保护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林地共37432.7平方米。2011年,被告人梁忠银通过其姐余长花与仁和村四组签订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在无任何手续情况下,擅自占地19323平方米修建仁和山庄,其中占用农用地14538.62平方米,造成农业生产能力完全丧失的耕地5393.92平方米,林地土壤的水土涵养和生态功能丧失的林地约1177.33平方米。2012年梁忠银通过其妻李纪清与仁和村四组签订了租地合同,梁忠银擅自在租用地上占用林地面积1330.4平方米修建建筑物,致使该地栽植条件灭失。
2014年夏天,梁忠银伙同被告人胡顺太、王国金等人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仁和村四组自留山内的林木1913株,蓄积共计938.7立方米。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梁忠银犯非法采矿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百八十四万元;被告人吴兆富、魏登洪、王健、王国金、胡顺太等人分别犯非法采矿罪、滥伐林木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至五万元数额不等的刑罚。
典型意义
省高院表示,本案是“村霸”恶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典型案例。基层干部是党与群众联系的神经末梢,也是党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的终端力量,直接关乎党和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落地落实。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状况,不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更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政权软弱涣散或被黑恶势力把持,更危乎党的执政根基。梁忠银等人通过不正当贿选手段混进基层干部队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纠集多人实施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威信和形象,属于应予重点打击的“村霸”恶势力,人民法院充分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依法对梁忠银所犯6罪均予严惩,同时判处其高额罚金,以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同时,该案也反映出有关部门在组织选举、基层治理上存在薄弱环节甚至滞后。
本案梁忠银早在2016年12月29日即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直到2017年 3月9日才卸任仁和村村主任,周辉早在2017年5月28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直到2018年7月27日才被免去职务。本报记者 王静宇
原标题: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
编辑:孙仲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