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跨8省市、54家企业 一对母女虚开发票1.1亿元

成都商报 2019-05-17 18:13

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扩线深度经营,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以亲戚、同乡为主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摧毁一个在四川、江苏、广东、上海等8个省、市54家企业疯狂作案的犯罪团伙,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31份,涉案金额高达1.1654亿元。

5月15日,西昌市公安局举办经侦工作宣传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了这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涉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西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只开发票不经营?原来是一家空壳公司

2017年初,西昌市国税部门检查中发现,一家名为凉山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频繁,且金额较大,初步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国税部门怀疑该公司有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立即将这一情况向西昌警方反映。西昌警方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

通过调取该公司的资金流水账单,办案民警发现,该公司的账户资金流动量非常大,频繁往凉山籍多名农户的银行账户和深圳等地的几家农产品贸易公司打款,但每次打款后数分钟内,这些凉山籍农户又将这些款项如数地转回深圳。

此外,江苏、上海、广西等地的多家企业也频繁地向深圳的农产品贸易公司汇款,深圳公司又向某某公司汇款,收到这些汇款后不久,某某公司同样将这些钱汇又回去。据此,办案民警判定,某某公司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郑某

经长时间缜密调查,该公司老板郑某在西昌找了有一名兼职会计张某负责向税务机关申购增值税发票。当西昌市公安局侦查员找到张某时,张某表示自己是按照老板的要求前往西昌市国税局申购发票,发票领回后按照郑某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并交给郑某,对于过程中发票所填开的农副产品从未见过,也不知情。

民警在向转款的农户调查发现,这些农户平时都在家中务农,从未经营买卖农副产品,而且他们都有一个相同之处就是个人的身份证曾经遗失或被他人借用过。郑某在事后仿佛人间蒸发,民警分析极此人有可能潜逃会了深圳。

四家空壳公司现形 背后主控者为同一伙人

办案民警从与该公司有往来的业务单位入手,试图从这些企业里找出相关蛛丝马迹。这些单位主要分布在四川和广东等地,民警们有条不紊地辗转各地开展调查,案件侦查工作取得巨大进展。

↑警方调查

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犯罪嫌疑人郑某的母亲连某“浮出水面”,经查,连某、郑某母女等人串通,由郑某在西昌使用凉山州某贸易公司名义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西昌市国税局申购增值税发票,并向连某在广东所控制的3家下游公司进行虚开,而后连某控制的公司继续向位于江苏、广东、上海等省市39户企业虚开发票。

民警侦查同时发现,东莞昆某商贸公司和金阳禾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交易情况下向广东、广西和四川的企业非法买卖发票,该案涉及四川、江苏、广东、上海、广西、福建、浙江、海南等8个省市共计54家企业单位,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831份,金额1亿余元,税额1643万元,价税合计1.1654亿元。

冒用农户身份信息虚开发票 母女二人均获刑11年

民警介绍,通过不懈努力,掌握了郑某可能返回西昌的线索,最终在西昌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到案后顾忌母女亲情关系,编造事情经过推脱责任,面对公安机关强大的证据下选择沉默,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同时另一组侦查员对连某进行收网,在深圳警方大力配合下成功在深圳将其抓获,郑某得知其母亲归案的消息后,声泪俱下,心理防线被彻底击垮,悔不当初,最终向公安机关坦白了犯罪事实。

↑郑某接受调查

经查,连某通过社会传言得知虚开倒卖增值税发票可以获取利润,随即联系女儿郑某在西昌寻找一家农产品贸易公司寻求合作,之后郑某以谎称做生意为由借用朋友华林(化名)名下的公司,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凉山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为逃避法律责任隐瞒犯罪事实,郑某请华林的哥哥出任公司法人。

开票过程中,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连某在深圳将虚构的农副产品金额、品名、数量等开票信息告知郑某,郑某负责在西昌以凉山州某某贸易公司的名义向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某农贸产品有限公司和东莞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销项发票,并收取票面金额的2%作为点子费牟利,而后连某又以上述公司的名义,向下游的深圳某某药业、广州链某公司等企业虚开发票,并收取票面金额的2.4%作为点子费牟利。侦查发现,连某、郑某控制的公司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买票公司全部用以抵扣国家应交税款,造成国家税收巨大损失。

在虚开发票期间,郑某通过不当手段非法获取并使用多名凉山籍农户的身份信息开设银行卡和电话卡,郑某将这些银行卡和网银全部邮寄给了连某,连某负责在深圳使用这些银行进行转账过账,虚构银行交易流水,形成虚假会计账目并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税额,这期间,下游买票公司将货款转到连某控制的深圳公司,公司在扣除2.4%的点子费后,将剩余资金转到凉山某贸易公司,凉山某贸易公司转至农民账户,再由农民账户将资金转回买票企业,最终形成资金闭环,通过虚开发票,连某、郑某非法获利40余万元。

连某、郑某的行为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近日,母女二人分别被西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剩余外地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由所在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俊锟 沈智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警方供图

原标题:横跨8省市、54家企业 一对母女虚开发票1.1亿元

编辑:段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