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不下!为解救300只狗 爱狗人士围堵收狗点

成都商报 2019-05-26 08:19

爱狗人士

“我们是真的爱狗,更不希望它们遭到虐待,甚至被杀流入人们的餐桌。”

收狗商贩

“哪条法律规定了狗不能买卖,我哪里违法了?”

相关部门

这批狗是从包虫病疫情高发区运过来的,按照相关规定,冕宁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的方案是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遭到爱狗人士的极力反对,最终未能实施。

这两天,在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泸沽镇的一个收狗点正在上演着一场争狗大战:从5月23日起,来自西昌、成都、西安的四五十名爱狗人士,参与到一场“救狗行动”中,要求从商贩的狗场中解救300多只狗,遭到了商贩的拒绝。

双方协商不成,冲突进一步升级,爱狗人士将收狗点围堵,开车将路口堵住,整夜守在狗场附近,防止商贩偷偷运狗。得知狗来自疫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介入,原本计划将狗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遭到爱狗人士的强烈反对。

收狗的商贩杨勇回应称,自己收狗已经20多年,每年收狗2万余条,基本都销往广西,全家靠此为生,“哪条法律规定了狗不能买卖?”几年前,杨勇运狗到云南时,已被爱狗人士拦截一次,损失了八九万。

截至昨天下午,爱狗人士仍然守候在收狗点,但是堵路的车已经开走。昨天下午4点过,收狗商贩与爱狗人士再次发生冲突,现场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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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人士与收狗商贩发生对峙

“救狗行动”

寻找丢失狗狗 发现收狗窝点

24日中午,在冕宁县泸沽镇的一处村道上,吴女士等人坐在车里,监视着收狗点的一举一动。这是她们与狗场商贩对峙的第二天。

实际上,这场冲突早在一个月前就埋下了伏笔,这源于西昌的一位爱狗人士丢了自己的狗狗。

吴女士回忆,大约是在4月20多号的时候,在一个爱狗人士的微信群里,一名群友的狗狗丢了,说找遍了西昌周边的地方,都未找到爱犬的身影,随着寻找范围的扩大,找到了几十公里外的冕宁县泸沽镇,发现了这个大型收狗窝点,怀疑狗狗是不是流入了这里。但是,收狗点防备森严,一般人不能进入。

一场救狗行动由此开始。4月29日,她们找了一名泸沽当地的朋友,到这个收狗点打探情况。“以买狗的名义进入到收狗点,才发现这里藏着几百只狗狗,而且狗场的环境很差。”吴女士说,她们买走了几条受伤较为严重的狗狗,送到了西昌的宠物医院救治。

这样的消息发到爱狗群后,引发了众多爱狗人士的愤怒。“这里的狗狗很多,我们就在想是否能够解救或设法取缔这个收购点。”这样的想法,得到了很多人的共鸣。不过,他们之前并没有参与过类似的“救狗行动”,完全没有经验。

救狗的消息很快扩散,成都、西安等地的爱狗人士纷纷开始在网上声讨,并表示要加入到行动中。

爱狗人士千里支援

不惜代价解救这批狗

5月22日,一场声势浩大的“救狗行动”开始了,号召各地的爱狗人士自愿参加。

很快,来自西昌、成都、西安的四五十名救狗志愿者赶到泸沽镇的收狗点,将狗场团团围住,拦截运输狗的车辆,并向收狗商贩讨要说法,要求从商贩的狗场中将狗解救,但却遭到了商贩的当场拒绝。

今年54岁的李玲自己做企业,她称自己参与过几十次“救狗行动”,从去年11月起,她与多名志愿者一起捣毁了多个收狗窝点,先后在四川简阳、达州、内江、广安、成都等地解救了一大批狗狗。

李玲说,在掌握证据后,她们先打了110报警,再向冕宁县的动物检疫等部门举报。23日下午,泸沽镇派出所的民警及动物检疫部门介入,并对收狗的商贩进行了询问调查。23日傍晚,当地动物检疫部门提出了一个方案,将狗场的狗进行无害化处理,但遭到现场爱狗人士的强烈反对。李玲表示,所谓的无害化处理,就是把这些狗狗活埋了,后来狗场的商贩还开来了挖掘机,但是被她们挡了下来。最终,挖掘机开走了,方案未能执行,李玲说她们取得了第一回合的胜利。后来,现场的人慢慢散了,李玲等五人就通宵守在狗场外面,轮流监视收狗点的动向。

24日上午,有小货车拉着狗准备驶入收狗点,但是被爱狗人士拦下,双方僵持不下,她们又拨打了110电话。

“我们是真的爱狗,更不希望它们遭到虐待,甚至被杀流入人们的餐桌。”在现场,多名爱狗人士表示,她们要不惜代价将这批狗狗解救。

贩狗者说

都是从外地买来的 哪条法律规定了狗不能买卖?

24日中午,在收狗点的院坝内,老板杨勇坐立不安。有运狗的小货车驶来,准备驶入收狗点,但是因为爱狗人士将路堵住,只能停在村道上。见此情景,杨勇从院坝里走了出来,进了小货车驾驶室,随着一声油门声响,他将货车开到了爱狗人士的车辆后面,将其堵住,双方开始争吵起来,现场的“火药味”很浓。

杨勇称,自己已经收狗20多年,这个囤狗场占地大约有2亩,规模在当地算大的,他现在和姐姐一起做贩狗生意。“一年大概能赚10多万,我们一家就靠这个生活。”

目前,杨勇的狗场还有300多只狗,都是从外地买来的。杨勇说,自23日几十名爱狗人士来到狗场之后,情绪十分激动,多次与他们发生冲突,“这些狗价值10多万,他们想不给钱,就把这些狗拉走,这怎么可能。”

“哪条法律规定了狗不能买卖,我哪里违法了?”杨勇情绪激动地说,如果爱狗人士觉得他违法了,可以向政府部门举报,如果违法了,他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相应的处罚,“但是不应该采取这种极端的堵路、拦车手段,这已经给我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至于有爱狗人士质疑狗来源不明,杨勇称,这些都是凉山州各县或外地收的狗,大多来自农村,“他们说是偷的、毒的,我不否认有这样的情况存在,我只是一个中间商,这个账不能算在我头上,我想这个公安机关可以调查。”

杨勇情绪激动地说,他们两家人都靠贩狗维持生计,现在他还将房子抵押,还欠了银行一百万贷款,“现在压力大得很。”

僵持不下

当地多个部门介入协调 目前仍僵持不下

事发后,冕宁县农业农村局、泸沽镇政府、派出所、西北社区等部门介入此事。杨勇也在等待处理结果,“我就希望政府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究竟能不能收狗,有没得相关法律依据,如果不能收,我不干了就是。”

冕宁县泸沽镇西北社区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调查了解,杨勇狗场的这批狗是从藏区运过来的,这些地方是包虫病疫情高发区,“不敢保证这些狗没有带这些病,如果传染给人,后果不堪设想。”

爱狗人士的围堵让相关部门也很无奈。上述负责人表示,我国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收狗卖,现在他们也不好处理。鉴于担心产生疫情,按照相关规定,冕宁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的方案是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遭到爱狗人士的极力反对,最终该方案未能实施。

参与现场处置的防疫员罗先生介绍,因为无害化处理方案暂不能实施,所以他们只能将狗场封存,钥匙交给了警方管理,等待进一步的处理方案,“现在还没办法处理,为防止疫情发生,只能先给这些狗打疫苗。”罗先生还表示,这次来的爱狗人士甚至给他们的工作造成了困扰,“我们觉得爱狗也应该保持理智。”

近几年“爱狗人士拦车救狗”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这些行为的背后,主要依据的是农业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调运犬、猫必须逐只按规程实施产地检疫,逐只出具检疫证明。

对于爱狗人士来讲,他们觉得如果这些狗没有经过检疫,他们有权进行拦截。但随着类似事件的不断上演,也有越来越多不同的声音认为,制止违法也要守法。

24日下午,冕宁县泸沽镇的防疫人员前往杨勇的收狗点,准备给这些狗狗打疫苗,但是再次遭到爱狗人士的反对和阻拦,她们认为,“狗狗生病是不能打疫苗的,打疫苗会加速它们的死亡。”因此,防疫人员只能作罢。

难题待解

律师说法

狗肉流通市场不规范确有法律空白待填

虽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但仍有一些监管空白没有及时填补,比如狗肉、鸟肉等,既没有纳入强制免疫、定点屠宰也没有纳入检验检疫程序,而是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这就给了狗肉上餐桌的机会。

事实上,在2013年4月22日,农业部兽医局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调运犬、猫前,饲养者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饲养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个人申报检疫的,应出示狂犬病免疫证明及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这个主要是针对活狗活猫的运输,并不涉及屠宰和肉制品问题,但是严苛的条件下,活狗活猫在运输时也往往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有业内人士坦言,一些活猫活狗运输车辆,往往并不主动报检,而是趁着夜色上高速,规避检查。

杨勇坦言,之前一直都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检疫证明,但是从几年前开始,就没有再办了。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张天鸿律师表示,在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对于能否买卖狗肉或食用狗肉确实没有禁止性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乃至于造成买卖狗肉人员、食用狗肉人员与爱狗人士相互冲突。但从执法部门角度考虑,法无授权即禁止,执法部门最终处理却又无法可依,无处理依据。目前而言,狗肉监管空白亟需完善法律法规来改变,这才是解决买卖狗人员与爱狗人士矛盾问题的关键根源。张天鸿律师介绍说,对于狗肉流通市场不规范的现象,在没有填补法律空白前,现目前只能进行市场行政监管,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禁止生产和经营,否则将追究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四川毫达(凉山)律师事务所龙江南律师:

不能以违法行为制止违法行为

四川毫达(凉山)律师事务所龙江南律师分析说,对于买狗人士,如果明知狗的来源是偷盗的或者其他不合法的来源途径,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对于买狗人士非法收购行为,爱狗人士拦车救狗是在制止违法行为。如果狗的来源渠道是合法的,那么爱狗人士的救狗行为则侵犯了他人对狗的所有权,属于侵权行为,行为过激的,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爱狗人士而言,有关部门才是执法主体,不能以违法行为制止违法行为,应当注意理性制止,不可有过激行为。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

原标题:僵持不下的 “救狗行动”

编辑:韩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