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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公布第八批“终生禁驾”名单 这些人再也不能开车

2019-06-14 15:38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邓思璐   责任编辑: 董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6月14日报道 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今日,成都交警向社会公布全市第八批“终生禁驾”机动车驾驶人名单。本次向社会公布的97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因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74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23人,分别占此次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的76%和24%。

在本次公布的“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里面,其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1岁;男性93人(占95.88%)、女性4人(占4.12%);30岁以下(不含30岁)共32人(占32.99%)、30至50岁(含30岁、不含50岁)共51人(占52.58%)、50岁以上(含50岁)的14人(占14.43%);20至30岁的年龄段人数最多,有32人。成都交警已通过全国联网计算机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

据了解,“酒后肇事”和“肇事逃逸”这两种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自2013年以来,成都市已有673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生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类驾驶人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典型案例:

2018年9月26日01时30分许,魏某某驾驶川A79FV8号小型轿车沿彭什路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彭州市天彭镇白庙子菜市路段时,与其前方同向行驶雷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相撞,致车辆受损,雷某某受伤。事发后魏某某驾车逃逸。雷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9日死亡。彭州市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于2018年9月28日将魏某某抓获。经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对川A79FV8号小型轿车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意见:川A79FV8号小型轿车事发前的行驶速度介于83km/h-89km/h之间。

事故责任:

经调查,魏某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魏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处罚结果:

2019年01月28日,彭州市人民民法院作出(2019)川0182刑初50 号刑事判决书: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魏某某处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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