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首例!限制涉性侵未成年犯罪人员从业

成都商报 2019-08-19 17:40

8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等8家单位会签并出台了《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在教育、培训、托管、医疗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报告和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或暂缓录用。

据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从业限制制度在攀枝花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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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西区多部门出台的《办法》

入职审查包括哪些行业?

教师、医生、保安、门卫等

该《办法》明确辖区内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泛指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文艺体育培训的机构;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儿科门诊等医疗机构或专科门诊;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儿童博物馆、儿童游乐场等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体育场所、场馆;午托班、晚托班、全托班等临时看护机构以及其他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工作、服务对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办法》规定入职查询对象包括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医生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以及保安、门卫、驾驶员、保洁员等虽不直接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员。

《办法》规定,对有实施强制猥亵、侮辱,猥亵儿童,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针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禁止或限制其在辖区内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相关行业。

背景

性侵未成年人 熟人作案比例高

今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2018年起诉50705人,同比上升6.8%。《报告》还提到了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案。该案中,被告人齐某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强奸2名幼女、猥亵多名幼女。但齐某拒不认罪,仅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到2016年,全国的法院审理结案的仅猥亵儿童案就有10782起,平均每天超过7起。

公益组织“女童保护”统计,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在作案者与受害儿童的关系方面,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18年317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陌生人作案87起,占比27.44%;没有表明关系的有20起,占比6.31%。熟人作案比例高,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

201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相关工作负责人也在通报中称,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或师生等熟人关系。

“1号检察建议”提出:

建立入职查询

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一直在推动的工作。

2018年10月,高检院在办案和调研基础上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1号检察建议”),这也是最高检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

“1号检察建议”提出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其中便提及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今年5月29日,上海市16个部门会签并出台《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要求上海市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

5月30日,上海出台《意见》一天后,广州正式上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介绍,该系统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

“建议立即全国推广。”上海、广州等地限制涉性侵人员从业限制办法的出台,网友在纷纷点赞的同时,也呼吁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

贺冉婕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原标题:攀枝花首例!限制涉性侵未成年犯罪人员从业 保安门卫也要查

编辑:段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