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救助标准提高

2019-09-10 14:26  来源: 红星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9月10日讯 据市政府网消息,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流程等进行了规定。《意见》明确,康复手术补贴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其中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再补贴耳蜗设备费每人每套最高8万元;康复训练补贴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

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关爱帮扶体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加快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全面覆盖。完善残疾儿童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兜住底线、突出重点、有效衔接、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的均衡发展;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服务,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坚持责任共担、应救尽救。积极发挥家庭、社会、政府作用,健全救助工作机制,形成“家庭善尽责任、社会广泛参与、政府保障基本”的责任共担格局,确保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助工作格局,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0~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区(市)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其他需纳入救助范围的,按规定纳入。 

救助方式为提供“康复补贴”和“送训补贴”。其中“送训补贴”对象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  

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可依据当地实际,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家庭经济条件限制。  

三、救助标准  

(一)康复补贴。用于补贴家庭(或监护人)为残疾儿童支付的康复服务费用。康复服务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补贴标准为:康复手术补贴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其中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再补贴耳蜗设备费每人每套最高8万元;康复训练补贴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需适配辅助器具的,基本型辅助器具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助听器每人最高补贴1.5万元、假肢安装每具最高补贴1万元,适配辅助器具后,除因康复训练或矫治需要进行动态适配外,两年内不再救助同一种辅助器具。  

(二)送训补贴。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的家庭(监护人)护送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各区(市)县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残疾类别不同等实际,可适当拓展救助服务项目、提高救助最高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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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玲责任编辑:高赛琦